王芊霓

[文章導讀]對廣場舞者來說,跳舞是一種重要的生活情趣,大大小小的舞隊已然成為現代中國中老年女性排遣孤獨、溝通情感的團體。但對大多數人來說,廣場舞大媽的形象卻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笑料,而污名(stigma)背后,正折射出現代中國女性身份認同的危機與焦慮,公共空間中的矛盾和碰撞,暗含著變革時代的隱喻與諷刺。當我們回顧歷史變遷,可能會把這一切沖突歸于它的戲劇性,但在當下,審慎辨析的思考視角將決定未來的發展道路。

“廣場舞”在今天的中國業已成為一個充滿爭議的文化焦點。它流行的原因通常被解讀為廉價和低門檻,或者是集體主義時代傳統的回潮。伴隨著這種解讀,“廣場舞”和廣場舞者被接連不斷的負面新聞淹沒,似乎整個社會以“噪音污染”和“空間占用”為主要戰場,開始了對廣場舞的討伐。然而本文認為圍繞噪音和空間問題的討論流于表面,筆者希望能跳脫出爭議本身,沿著歷史脈絡和時代背景去解讀“廣場舞”及其參與者招致污名的深層原因,“廣場舞”的背后,實應折射出更大維度上的歷史、社會與文化議題。

廣場舞的正能量與負形象

與中國大部分的城市一樣,河南省的中小型城市在近年也經歷了很大的變化,不少原住居民為了獲得更好的學習和工作機會遷往大城市,同時也有外來移民遷入定居。居民的頻繁流動和新區的建設發展使得舊有熟人社會被打破,固有的鄰里關系也被打散重建。在2013年夏天,筆者來到一個這樣的城市[2],深入采訪了這里的廣場舞舞隊,由其內部社交等問題切入調查,發現在這座城市,中年和退休女性對舞蹈團體非常依賴,這不只因為她們認為鍛煉使自己更加健康,更重要的是廣場舞塑造了一種社交氛圍。

我的研究發現,參與廣場舞的許多女性都可以被稱作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代孤獨母親”。因為計劃生育政策,她們可能剛剛步入中年,就要開始面臨獨自一人在家的境況,她們的丈夫許多都去了收入更高的外地工作,孩子也從高中甚至初中起就到“教育更發達”的地區就讀,更不用提年長的已經上大學和遷居外地成家立業的情況。現有家庭關系中這些變化造成的孤獨,都促成了她們對一種替代性的社會關系的訴求。女人們因為被廣場舞這樣新的團體接納而獲得情感支持,她們也可以更積極的面對家人孩子的遷居、老齡化、還有問題婚姻等造成的種種挑戰。促使女性去參加廣場舞的具體原因總是五花八門的,但總體而言,孤獨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廣場舞正是一種療愈孤獨的方式,滿足了這些女人對人際溝通和情感共鳴的強烈愿望,正如一種 “心靈按摩”。

當然,舞蹈隊內部同樣也是一個現有不平等的社會關系存在甚至再生產的地方。首先貧富差異、城鄉差異等也在廣場舞團隊內部表現出來,比如在一些兼具城市人口和鄉村人口的廣場舞隊里,后者就極少成為領導角色,而通常處于邊緣地位。廣場舞團隊不是一個烏托邦,有著較高文化和經濟資本的人與低文化經濟資本的人皆混雜在內。因此,現行社會中運行的社會結構和區隔也同樣在廣場舞群體中反映和運行。可是另一方面,舞蹈隊也確實在塑造新的可能。一種跨越貧富甚至階層差異的友情也可以在舞隊中被發現,一種替代性的不完全遵守商業社會規則的社會關系也在廣場舞中形成著。例如,在我的調查中就有因為感動于一位背景普通的“舞友”樂觀面對癌癥的精神而與她成為好朋友的“富婆”。

和其他一些社團形式類似,廣場舞舞隊也能夠促進其團體成員精神與性格的內在轉變。我的一位報告人吳雨花,今年60歲,是當地無線電廠的退休工人,堅持跳廣場舞已經一年了,她告訴我,“跳舞以前,我非常內向,而且經常看事情糟糕的一面。我愛和別人比較,覺得自己不如別人。跳舞以后,我開朗了不少,讓我發愁的事兒沒有以前認為的那么愁了。很多朋友說跳了這個舞以后,覺得我的性格都變了” 。通過舞蹈隊重塑的身份認同,也相應地改進了她們其他的社會關系。一些舞蹈隊在成員內部約法三章。比如,李紅梅所在的藍色海岸舞蹈隊,就有這么一條不成文的規矩,“不討論家長里短,只討論如何使家庭和諧的秘籍”。這種規則的制定一方面說明了廣場舞參與者對集體認同的創造,一方面確實使得不少女性能夠更加積極的面對日常生活帶來的挑戰。

? ? 與廣場舞對于其參與者的正能量相對比的,則是這一群體所蒙受的社會污名。人們把參加“廣場舞”的這些并不年輕的女性稱為“大媽”,這個詞在北方方言中帶有貶義,而現如今它儼然成為了大嗓門兒、有些發福、不再性感的中老年女性形象的代名詞。不僅如此,“廣場舞”和“廣場舞大媽”已經成為不少脫口秀和笑話節目的固定“包袱”和笑料,日常中人們談論大媽和引用廣場舞的方式,也都說明了廣場舞大媽蒙受污名之實。除了被污名,被忽視也是司空見慣。筆者在田野調查時遇到一個以廣場舞為名的比賽,冠名單位因為擔心單獨的廣場舞表演吸引力不夠,同時聘請了一些年輕舞者,其中還包括幾個孕婦進行肚皮舞表演。而隨后的媒體報道和人們談論中,年輕女性的表演成為了焦點,大媽們則成了零星點綴。比賽結束后,其中一支廣場舞的領隊不無傷感的說:“最讓我傷心的是,我們以為這次比賽是真正為我們設計的,但是結果,我們卻還是為別人做嫁衣裳。” 這句有些苦澀的話其實正是廣場舞大媽在社會中邊緣地位的真實寫照。

根據戈夫曼(Goffman)對于污名(stigma)的洞見,招致污名的原因往往是由于被污名者的某些特征與社會對它的期望不同。[3]基于此,人們對“廣場舞”一種或含蓄或明確的消極態度就容易被理解了。針對“廣場舞”的污名,其實裹挾了兩個方面的社會期待:一方面是對它的主要參與者——中高齡女性行為的社會期望;另一方面是對公共空間如何被利用的期待。這兩個方面的原因都需要細致深入的解讀。

美麗夕陽還是枯萎的花?

無論是被污名還是被“魅力化”,其實都是社會和文化動態建構的產物。以健身和舞蹈為例,在動態的建構過程中,它們被賦予了積極或消極的符號意義。例如瑜伽已經成為健康、積極、高端的代名詞,甚至已成為專屬于城市中上層的一種高雅的運動方式。換句話說,人們已經可以通過練習瑜伽而成功地標榜一種品味。而研究表明,瑜伽的“魅力化”與商品邏輯的合謀是密不可分的。與之相反,還有一些舞蹈形式則被主流價值觀認為是消極的。比如,在斯里蘭卡,一種叫做“Kandyan”的傳統舞蹈,它的表演者因為與傳統的密切關聯而遭遇邊緣化。舞蹈研究者Susan A. Reed認為這是由于這種傳統舞蹈被它代表的“落后的過去”長期禁錮了,舞者們被認為與“現代”格格不入而陷入一種底層困境。[4] [5]再如Jonathan Noble通過對秧歌的研究,認為對秧歌的污名和舞者多為老年人的身份有關,[6]因為老年人參與舞蹈往往挑戰了社會慣常對他們的期待。這些社會期待與老人自我認同的差異包括:社會慣常認為老年人應該是位于社會邊緣的,與感官愉悅無關,與性無關,數日子度時光的;而通過舞蹈,她們追求的是一種理想自我:處于社會核心,是社會的財富,仍然有感官和性的吸引力,積極健康生活等等。需要說明的是,正是因為客觀生理年齡變老和一些生理功能的喪失(比如絕經),才使得中老年女性在舞蹈中盡情表現性感時不再容易造成違背倫常的后果,[7]因而更容易被她們的家庭接受,她們也才有了機會去拾回自己年輕時被壓抑的愛美之心。

有些諷刺的是,這些中老年舞者體現的與社會期待沖突的自我追求,卻恰恰也是社會構建的產物。大部分廣場舞愛好者經歷過推崇“去性化”的毛時代,然而筆者發現在她們身上這種“去性化”的時代烙印卻已并不多見,反而她們表現出的對柔美和性感的追求是在當今社會被扭轉和重塑出來的。性感、柔美、苗條的女性出現在方方面面的商業宣傳中,不停刺激著大媽也去追趕這種當下流行的女性美。例如,在筆者研究和參與廣場舞的過程中,經常目睹中高齡女性試圖模仿一些拉丁舞和爵士舞的動作,比如扭屁股或者做一些性感卻很難達到的肢體動作。采訪后得知,她們這樣做背后的邏輯是:要保持年輕,就要向年輕人看齊,要“與時俱進”,比如模仿年輕人在舞蹈中的動作。簡而言之,當下社會鼓動著中老年女性追求性感的渴望,卻試圖壓制或剝奪她們追求性感的權利。

在全球一體化的今天,全世界的女性似乎都有類似的追求。在一些發達國家比如英國,很多老年人鐘情摩登系統舞(modern sequence dancing),這與英國社會對老年人行為的期待也有差異,卻沒有遭致污名。反觀中國的廣場舞,卻成為大眾調侃和取笑的對象,這是否提醒我們應當重新審視中國當代社會的包容性?

當然,也有一部分女性參與者是極力壓抑自己對感官愉悅和性魅力的追求的:有一些報告人拒絕使用“跳舞”這個詞,而是用“跳操”來強調廣場舞的運動屬性和健康目的:她們也不穿短裙或者高跟鞋,并且尤其注意自己的肢體動作不要過分招搖——許多經歷過社會主義歷史的“大媽”確實內化了一種“去性別化”。有些人通過懷念年輕歲月、通過懷舊獲得愉悅感,有些人則更多的通過“與時俱進”獲得愉悅感,雖然研究表明后者是現在“廣場舞”中女性氣質的主流,但個體間的差異卻也是非常顯著和必須被區別對待的,這也說明了歷史對不同個體影響的差異性。 [8]

在觀察中發現,廣場舞參與者也有不少三十多歲的年輕女性,她們也未能幸免于被污名。這其實也恰恰說明女性在公共場合“扭動”是被社會主流認為不適宜的,主流社會對所有已婚女性的期待——應該是安分地,甚至是一如既往地在家庭內部做好照顧者的角色。其實,近代中國對女性理想社會角色的定義幾經更迭。在建國前,中國女性大多只有作為妻子或母親的家庭身份,她們幾乎沒有社會角色;[9][10]建國后的集體主義時期,女性被鼓勵走出家庭參與社會勞動,[11]雖然她們同時擔負著家庭和社會的雙重負擔,但后者往往成為評價一個女性的主要標準;改革開放后,女性肩負的“雙重負擔”仍然存在,但伴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女性回家”的呼聲,女性在家庭中的表現逐漸成為社會評價她們的主要標準。在當今社會,生長于改革開放后的80后和90后逐漸掌握了話語權,在他們成長和接受教育的改革開放時代,正是這種回歸傳統的、保守的、甚至是遵守傳統婦道的要求漸成主流的時期。近十幾年數度復興的國學熱、女德班現象也都說明了這個問題。“好”女人的標準已越來越絕對化,而廣場舞大媽的“舞蹈行為”把她們推到了這一“好標準”的對立面上。因為從表面看起來,她們太容易被誤解為是一群不顧家庭只顧自己愛好的女人。不得不說,社會對男女的雙重標準從廣場舞面臨的爭議中表現得非常突出。一方面,女性要背負維護家庭穩定的責任——跳個舞都會被罵作搔首弄姿、不守規矩;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社會對男性卻要寬容許多,在一些地方文化中,男性在維護家庭穩定方面的責任很低,甚至出軌也被認為是正常和可被諒解的。

也有些看似折衷的觀點認為老年人應該跳屬于她們的舞蹈,但是這可能恰恰是問題所在。因為中國當代史的特殊性,老年人沒有屬于她們的舞蹈。老人們已經陷入一種兩難境地:如果跳陽剛舞蹈,她們被當作是“文革余孽”;如果跳一些年輕人的舞蹈,則被認為行為不端。例如此前媒體像發現新大陸一樣爭相報道北京一組廣場舞大媽穿軍裝跳舞的照片,似乎找到了證明她們是“文革還魂”的鐵證,類似的還有對跳“打鬼子舞”的報道。很多媒體還報道了重慶某些廣場舞隊為了參加一個比賽而集體整容著裝性感的新聞,引來了更多的包括“為老不尊”等等的批評。

總而言之,中老年女性的自我追求和社會期待的沖突,是廣場舞被污名的重要原因。而這種沖突也是社會、文化和歷史的共同影響和動態變化下的產物。一方面,當今的商業化社會塑造著女性對美的認識,刺激著女性追求性感;而另一方面,傳統和保守的回潮卻在一定程度上使社會趨于抵制這種外顯的性感。另外,新中國歷史上兩個鮮明時代的差異和斷裂,更使得當今的中老年婦女深深陷入一種身份認同的危機:似乎她們無論怎么選擇都無法逃脫社會的批判,這對客觀上經歷了那段歷史的人來說是有失公允的。

空間利用與社會期望的沖突

關于廣場舞者占用公共空間的爭議,是廣場舞被污名化的另一原因。大部分人認為占用公共空間是老年人教育程度低、缺乏公民意識的表現。這種判斷看似有理,卻經不起推敲。例如,在廣場舞愛好者中,不乏社會中上階層的人,如大學老師、銀行高管等等,他們并不是受教育程度低的人群。要真正理解關于空間占用的爭議,首先要厘清“空間”和“地方”這兩個概念。“空間”是物理性的,而“地方”則有社會和文化屬性。[12]當“空間”因一些人使用而被賦予意義和價值感,則變成了“地方”。比如在廣場舞中,舞蹈愛好者將公共“空間”變成了她們跳舞的“地方”。認清這點,我們就不難發現,關于廣場舞占用空間的爭議,實則是關于這些“空間”應該被變成什么樣的“地方”,為誰服務的爭議,是涉及價值判斷的爭議。

空間結構和社會結構是共生共融,相輔相成的。[13]意即人們對空間使用的觀念與他們對社會結構的理解相互一致。這里的社會結構包括階層結構、年齡結構、性別結構等等。比如,社會慣常認為百貨大樓是屬于女人的空間,咖啡廳是屬于中產階層的空間,KTV是屬于年輕人的空間等等。一般而言,因為大部分空間的屬性已經十分明確(比如商業空間、私人空間等等),所以在這些空間的使用上,人們的理解都趨于一致。公共空間則略有不同,它的使用和歸屬趨于模糊,也最容易產生理解差異。而且由于公共空間的可視性,常常被認為是代表著城市或鄉村形象的重要場所,這從一定程度上使得對其使用權上的理解差異尤其容易導致社會矛盾,并在媒體聚焦下被放大。

從階層結構來看,在當前社會,以中產階層為代表的現代都市主流群體普遍認為一個現代城市的公共空間應該是安靜而有序的。而廣場舞代表的一種熱鬧聒噪的行為方式顯然和他們的期待有所沖突。經過了幾十年的改革開放,這種現代城市的觀念在當代中國已經深入人心,[14]而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牢牢掌握話語權的都市主流毫無懸念地碾碎了廣場舞大媽們微弱的聲音。這就難怪因為噪音問題而被潑糞的廣場舞大媽不僅沒有得到更多同情,反倒被認為“罪有應得”。這體現了中國當下社會話語權被一種關于“現代和發展”的論調壟斷了。而這種看似絕對正確的“現代和發展”的論調卻并非永遠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比如在香港,有一些老人不滿在公園唱歌受到管制而拉橫幅抗議,更有年輕人為其寫歌表達支持。

而從年齡結構來看,當前中老年人經歷過有著鮮明集體主義的“毛時代”,因而或多或少地內化了那個時代的行為方式,比如在公共場合跳集體舞。而當前社會的中青年,則更多受到改革開放后西方文化的影響——強調個人空間權利的重要性。這種由于經歷不同,而對公共空間行為方式的不同理解其實都有其合理性,但可悲的是,中老年一代卻被扣上了“文革一代”的帽子,而遭遇了社會的鄙夷,甚至有了“壞人變老”這樣的說法。相應的,代表著城市形象的公共空間,也被社會主流認為不屬于這些中老年人,因為在人們的潛意識中,城市應該是年輕的和有活力的。在這一場沖突中,不少年輕人甚至扮演衛道士的角色,他們紛紛表示大媽們應該回到私人空間,不該在公共場合拋頭露面。在國外跳廣場舞,也引起了一部分網民們的不滿,認為它走出國門代表的是落后的國家形象。在關于廣場舞大媽在莫斯科紅場和盧浮宮前跳舞的新聞報道中,一邊倒的評論認為大媽“丟了中國的人”。

而從性別結構出發,很多社會學家認為,空間是性別刻板印象的強化。[15]如前文所述,當前傳統的性別意識的回潮,要求女性遠離公共場所,回歸家庭。在此趨勢下,“拋頭露面”的廣場舞大媽也遭遇了不少帶有性別歧視色彩的批判。在現實生活中,她們因為在公共空間跳舞,甚至被一些男性假設是放蕩的、可調戲的對象。筆者曾加入了一個名為“快樂的心”的廣場舞QQ群,驚訝的發現群簡介中赫然寫著:“男性請不要申請加入此群,本群只接收女性廣場舞愛好者。”群友告訴我,這個群起初是接收男性的。但是,發生過幾次男網友向她們傳送黃色圖片的情況,使她們感到被冒犯和不被尊重。廣場舞大媽控制不了在公共空間遭到的性別歧視,她們只能在網絡空間塑造一個理想中的沒有性別歧視和騷擾的空間。

如果跳出結構性差異本身來看,以中老年婦女為主的廣場舞參與者對利用公共空間跳舞的訴求并非是不合情理的。甚至更進一步,如果站在廣場舞參與者的立場來看待這場沖突,也許不是大媽們的廣場舞影響了私人空間,而恰是私人空間的擴張在侵蝕老人們的公共空間。在當代中國城市,特大型超市還有私人房地產的擴張恐怕是擠壓公共空間的一大原因。正如盧周來所述,中國的開發商為了最大密度使用土地,在私人住宅與公共空間之間幾乎沒有任何隔離。 [16]

當今中國的極速發展,使得社會關系也發生著深刻變化。上文我們提到了空間結構和社會關系的共生性,而這種社會關系的迅速變化也需要相對的空間結構來適應。列斐伏爾(Lefebvre)認為新的社會關系要求新的空間,他曾經批評蘇聯的空間設計者們在適應新的生產關系中的失敗。[17]可惜的是,政府在應對這種急劇變化的社會關系和空間文化上往往是不及時的。

有些人提出過一些折衷的方案,比如到室內跳廣場舞,這些建議看起來可以輕松解決問題,卻因為可行性不高而極易夭折。首先,外在的空間對參與者來說,往往是一個能夠引發她們積極情緒的場所。戶外空間意味著與自然的聯系,這是中國自古養生理念中的重要一環。不少人也表示在戶外心情要更加舒暢,一些阿姨還說,每天一段時間的戶外活動時間比留在室內,減少了不少家庭矛盾。其次,在戶外跳舞可以被認為是一種“慣習”。布迪厄(Bourdieu)用“慣習(Habitus)”的概念去描述人們深層的被內化的在童年時期學到的范例和習慣,它是無意識的,卻對人的后期行為有著深刻的影響。[18]在此例中可以理解為,在毛澤東時代,有一些女性有過被學校選拔,去到廣場、街道、礦區跳舞的經驗,但那時候跳舞大多是一些政治性宣傳的舞蹈。我的幾個報告人都曾經被選拔去表演“打倒四人幫”的表演,因而普遍經歷過的在戶外集體跳舞的“慣習”,喚起了她們年輕時的一些回憶。她們成長的環境確實讓她們內化了一種集體活動和戶外活動的行為。最后,在室內跳廣場舞,無疑會極大增加跳舞的成本,比如對空調的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廣場舞作為對市場化休閑方式的間接抵抗,[19]卻又不得不依賴市場邏輯來實現,這已背離了廣場舞存在的基礎。值得高興的是,近日上海等省市已經有政協委員提案表示,導致“廣場舞”矛盾產生的原因包括公共空間稀少、設計布局欠佳的城鎮規劃,并提議盡快把群眾文化健身廣場的建設納入新的城鎮建設規劃,作統一合理的安排。本文建議應該有所取舍的向西方觀念和經驗學習,簡單地將老年人的活動轉入室內空間等解決方案由于忽略了她們戶外活動的合理性而并不足取,城市設計者們更應從廣場舞中看到蘊含其中的自發的空間訴求,從這些活動中找到使得城市兼顧性別友好、老年人友好的靈感。

在這個戲劇性變遷的時代,價值觀的碰撞從階層、年齡,性別的維度凸顯出來,作為社會熱點的廣場舞則提供了研究這些價值沖突的樣本。無論是從身體行為還是社會空間的視角出發,中國歷史和現代潮流的激烈碰撞是廣場舞在當今社會尷尬處境的本質原因。年輕人所代表的“現代”越來越成為主導,老年人和他們所代表的歷史則越來越被遺忘和視為“落后”。對一段歷史的妖魔化認識也造成了對一個群體十分輕易的妖魔化。人類學家羅麗莎(Lisa Rofel)認為在現代中國“一個人正是通過消滅文革一代所代表的一切來證明自己是現代的主體。”[20]此言可謂一語中的。通過把廣場舞大媽統一塑造為文革一代的“他者”,不少人輕松完成了他們對現代和優越的自我標榜。可是真正的現代性,理應建立在對歷史的客觀辯證認識和對人的基本尊重之上。廣場舞議題正在考驗著整個社會能否在沖突中找到出路,塑造一個更加多元包容的文化價值體系。

(作者單位:香港中文大學人類學系)

參考文獻

*.鄢超、王洪對本文提出了修改意見。感謝香港中文大學關宜馨(Teresa Kuan)教授對我這項研究的極大鼓勵和幫助。

2.為了保護相關機構或個人的利益,本文所用地名、人名、機構名等皆為化名。文中第一張配圖由作者攝于田野期間,其他均來源于網絡。

3.Goffman, Erving. 2009. Stigma: Notes on the management of spoiled identity. Simon and Schuster.

4.Herzfeld, Michael. 1997. Cultural Intimacy: Social Poetics in the Nation State. London: Routledge.

5.Reed, Susan A. 2010. Dance and the Nation: Performance, Ritual, and Politics in Sri Lanka. Un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6.Noble, Jonathan. 2003. Cultural Performance in China: beyond Resistance in the 990s. Ph.D. thesis, East Asia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 Ohio State University.

7.Brown, Judith K., et al. 1982.“Cross-cultural Perspectives on Middle-aged Women [and Comments and Replies].” Current Anthropology (1982): 143~156.

8.王芊霓. 2014. “從暗灰到粉紅.” 南方人物周刊, 第406期.

9.Croll, Elisabeth. 1995. “Introduction.” In Changing Identities of Chinese Women: Rhetoric, Experience, and Self-Perception in Twentieth-Century China. HK: HKU Press.

10.Watson, Rubie. 2004. “The Named and the Nameless: Gender and the Person in Chinese Society.” In Village Life in HK. HK: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1.Yang, Mayfair Mei-hui. 1999. “From Gender Erasure to Gender Difference: State Feminism, Consumer Sexuality, and Women’s Public Sphere in China” in Spaces of Their Own: Women’s Public Sphere in Transnational China.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2.Harrison, Steve and Paul, Dourish. 1996. “Re-place-ing Space: the Roles of Place and Space in Collaborative Systems.” Proceedings of the 1996 ACM Conference on Computer Supported Cooperative Work. ACM.

13.Spain, Daphne. 2014. “Gender and Urban Space.”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40): 581-598.

14.Chen, Caroline. 2010. “Dancing in the Streets of Beijing: Improvised Uses within the Urban System” In Hou Jeffrey ed., Insurgent Public Space: Guerrilla Urbanism and the Remaking of Contemporary Cities, pp. 21~35. Routledge, London

15.同13.

16.盧周來. 2014年5月10日, “大媽廣場舞現象的背后” 北京青年報電子版 http://epaper.ynet.com/html/2014-05/10/content_57398.htm?div=-1

17.Lefebvre, Henri.1991.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Vol. 142. Blackwell: Oxford.

18.Bourdieu, Pierre. 1994. “Structures, Habitus, Power: Basis for a Theory of Symbolic Power.” In Dirks, Nicholas B., Geoff Eley, and Sherry B. Ortner, eds. Culture/power/history: A reader in contemporary social theor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Qian, Junxi. 2014. “Performing the Public Man: Cultures and Identities in China’s Grassroots Leisure Class.” City & Community 13(1): 26~48.

20.Rofel, Lisa. 1999. Other Modernities: Gendered Yearnings in China after Socialism.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pp.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