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紹光
在過去十年里, “中等收入陷阱”這一概念引起了各國經濟學者、新聞媒體、政府官員、國際組織甚至普通民眾的廣泛關注。“百度指數”或“谷歌趨勢”顯示,對這個提法的關注度從2007年起不斷攀升,直到2015年后才有所回落。雖然對英文與中文學術論文庫(Web of Science、EBSCOhost和中國知網)的搜索顯示有關“中等收入陷阱”的研究至今仍在不斷增加中,但關于這一問題的中英文專著還不多見。因此,周紹杰、胡鞍鋼合著的《中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一書(以下簡稱《跨越》)就格外引人注目。他們選擇這一題目進行研究的一個原因是:“‘中等收入陷阱’已經成為國內外媒體或經濟學家描述和預測中國經濟前景的關鍵詞。”
《跨越》在開篇第一章就試圖回答:什么是“中等收入陷阱”?在經濟發展研究領域,“陷阱”并不是一個新詞,“馬爾薩斯人口陷阱”、“納爾遜低水平均衡陷阱”、“貧困陷阱”都是耳熟能詳的概念。嚴格來講,“陷阱”至少應該具備三個特征:(1)存在一種自發延續與自我加強機制;(2)處于持續的穩定狀態;(3)難以突破。
如果說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有過什么“陷阱”的話,低收入或貧困肯定是一種陷阱。人類歷史已長達三百萬年,但直到大約200年前,經濟增長極為緩慢,人均收入幾乎沒有多大變化;除極少數靠剝削、壓迫他人為生的富人以外,絕大多數人一直生活在貧困狀態。18世紀下半葉爆發工業革命后,世界各地才出現“大分流”,其標志是有些國家和地區經濟增長開始加速。荷蘭于1827年率先從“低收入”跨入“中低收入”的門檻,也許是全球第一例。在隨后半個世紀里,英國(1845)、澳大利亞(1851)、比利時(1854)、新西蘭(1860)、美國(1860)、瑞士(1868)、烏拉圭(1870)、丹麥(1872)、法國(1874)、德國(1874)、奧地利(1876)也相繼進入“中低收入”俱樂部。“低收入陷阱”或“貧困陷阱”明顯符合上述三個特征,因為人類花費幾百萬年才擺脫它。
那么,是否存在嚴格意義上的“中等收入陷阱”呢?如果我們回看西方發達國家曾經走過的路(但今天往往被人遺忘),這種陷阱似乎也是存在的。以荷蘭為例,它于1827年跨入“中低收入”門檻,但直到128年后的1955年才進入“中高收入”群組。美國在“中低收入”階段停留的時間短一些,不過也足足花費了81年(1860~1941)。對這些國家而言,從“中高收入”階段進一步過渡到“高收入”階段也十分艱難:美國花費21年(1941~1962),加拿大花費19年(1950~1969),澳大利亞花費20年(1950~1970),新西蘭花費23年(1949~1972)。也就是說,西方發達國家都曾經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包括中等收入與中高收入兩個階段)長達百年之久,甚至更長。不過,它們最終都跳出了陷阱,進入高收入階段。
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未必具有普遍意義。它們曾經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是否意味著后發經濟體也一定會重蹈覆轍呢?在一篇發表在2004年《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的文章里,當時在美國任教的澳大利亞學者杰夫里·格瑞特(Geoffrey Garrett)提出一個論點:中等收入國家處于兩面夾擊的境地,技術上比不過富國,價格上拼不贏窮國。為了論證其觀點,格瑞特按1980年人均GDP將世界各經濟體分為高、中、低三組,然后計算各組在其后20年(1980~2000)的人均收入增長情況,結果發現:中等收入組的增長速度不到20%,既慢于高收入經濟體(約50%),也慢于低收入經濟體(超過160%)。三年后,在題為《東亞復興:有關經濟增長的看法》的長篇報告中,世界銀行的兩位研究人員中引用了格瑞特的文章,并首次使用了“中等收入陷阱”的提法。幾年后,這個概念一下流行起來,不少人聽到它便想當然地認為,高收入經濟體已修成正果,低收入經濟體的“起飛”相對容易,只有中等收入經濟體很可能會落入增長陷阱,且很難跳出陷阱。
其實,格瑞特和世行報告都不曾在嚴格意義上使用“陷阱”這個概念,前者根本沒有提及這個名詞,后者在十年后發表的反思文章中解釋道,他們原本的意思只是中等收入經濟體可能落入增長停滯的陷阱,而不是說中等收入經濟體一定會比低收入和高收入經濟體更容易落入增長陷阱;“這種‘陷阱’存在于各種收入水平,從低收入到高收入”。他們澄清,“中等收入陷阱”只是一種說法、一種預警,為的是激發有關中等收入經濟體發展方式的討論,但這個提法缺乏嚴謹的定義與數據支撐。
中等收入經濟體之所以在21世紀初引起研究者的高度關注,原因有二。一是,與戰后初期相比,世界經濟的格局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以124個有連續數據的經濟體為例,1950年時,其中80個是低收入經濟體,41個是中等收入經濟體,高收入經濟體只有3個;而到2013年時,低收入經濟體的數量降至37個,高收入經濟體增至33個,中等收入經濟體的數量成為大頭,達到54個。尤其在亞洲,中等收入經濟體的比例更高,涵蓋95%以上的亞洲發展中國家人口。
二是,現有經濟理論存在一個巨大的空白:理解低收入經濟體(大約10億人口)的發展,有索羅增長模式;理解高收入經濟體(大約10億人口)的發展,有內生增長理論;但對于中等收入經濟體(大約有50億人口)的發展,到目前為止并沒有令人滿意的理論或模式。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世行2007年報告的執筆者十年后說,“中等收入陷阱”與其說是中等收入經濟體注定的命運,不如說是經濟理論上一個“無知的陷阱”。
如果“中等收入陷阱”的始作俑者都不曾在嚴格意義上使用“陷阱”的概念,嚴格意義上的陷阱是不是根本就不存在呢?格瑞特提供的證據事后被證明不足為憑。有研究者用更新的數據重新計算各類經濟體在1980~2000年間的增長率,發現中等收入經濟體與高收入經濟體之間的差距并不像格瑞特描繪的那么大。如果采用與格瑞特不同的指標劃分高、中、低三類經濟體,這種差距則會完全消失。可見,數據與尺度的選擇可能嚴重影響研究的結論。更重要的是,即使沿用格瑞特的劃分指標,無論是在1990~2010年間,還是在1995~2015年間,中等收入經濟體都比高收入經濟體增長速度更高。也就是說,在某些時段里,中等收入陷阱似有還無,而在另一些特定時段里則根本不存在什么增長陷阱。
世界銀行在上述2007年的報告中沒有為“中等收入陷阱”提供任何證據。不過,它在2013年出版的《2030年的中國:建設現代、和諧、有創造力的社會》中展示了一張圖(見下圖,亦見《跨越》第9頁),后來被作為中等收入陷阱存在的證據而廣為引用。該圖依各經濟體相對于美國人均GDP(按照購買力平價計算)的比重將它們劃分為低、中、高三類國家;它試圖告訴讀者:世界上在1960年時已有101個中等收入經濟體;到2008年,只有13個經濟體成功進入高收入行列。
然而,只要對下圖稍作推敲,就會發現其立論基礎十分脆弱。
首先,它對“中等收入”的定義過于寬泛,包括所有人均GDP相當于美國水平5.2%~42.74%的經濟體。結果,1960年時,全世界只有區區12個低收入經濟體,其中還有兩個已站在中等收入的門檻上。而到了2008年,低收入經濟體的數量卻增加到40余個,完全有悖常理。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1960年時的中國已經被劃入中等收入的行列,從而導出中國從1960年到現在一直受“中等收入陷阱”困擾的結論。
其次,正如《跨越》一書指出的,在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13個經濟體中,毛里求斯(126萬人)與赤道幾內亞(74萬人)其實“仍具有典型的發展中經濟體特征”;以色列只有836萬人,而中國香港(740萬)、新加坡(585萬人)、愛爾蘭(484萬人)、波多黎各(370萬人)的人口更少,葡萄牙與希臘人口也剛剛勉強超過1000萬,都屬于小型經濟體;且早在1960年,以色列、愛爾蘭、日本離高收入的邊界已經只有咫尺之遙。如果排除這10個經濟體,中等收入經濟體的“畢業生”只剩下中國臺灣、韓國與西班牙。這恐怕并不是世行這份報告起草者希望看到的結論。
第三,低、中、高是相對概念,采用相對標準不無道理,但必須清醒認識到,世行這張圖的參照系是美國的人均GDP。換句話說,在這張散點圖中,凡是2008年的點位比1960年提高的經濟體,其人均GDP增長速度都快于美國;只有點位下滑的經濟體,其人均GDP增長速度才慢于美國。用1950~2017年間的數據計算,在此期間,美國的人均GDP年均增長速度是2.05%,與其他100個有連續數據的經濟體相比,其速度居中,列第52位;增速等于或低于0的經濟體只有7個。除非認定美國在這幾十年間落入陷阱,否則我們似乎沒有理由斷言那51個人均GDP增長速度快于美國的經濟體落入了某種陷阱。因為如果美國和這些經濟體的增長速度保持不變,那么后者逼近、跨過高收入標線、甚至超越美國都是可能的,只是時間長短問題。
回顧一個世紀以來的歷史可以發現,大多數后發國家在中等收入階段停留的時間比今天那些高收入國家當年停留的時間更短。很多人一談到中等收入國家馬上會聯想到那些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拉美國家,仿佛這幾個國家的經歷就是所有后發國家的宿命。拉丁美洲確有幾個國家很早就進入中低收入階段,如烏拉圭(1870)、阿根廷(1890)、智利(1891)、委內瑞拉(1925)、墨西哥(1942)、巴拿馬(1945)、哥倫比亞(1946)、巴西(1958);到目前為止,只有烏拉圭和智利于2012年邁入高收入的門檻,阿根廷也曾短暫進入這個門檻,而其余國家仍停留在中高收入群組。但拉丁美洲一個區域的經驗未必有代表性。有研究表明,總體而言,后發國家的增長速度普遍比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快。在124個有連續數據的經濟體中,到2013年,共有45個完成從中低收入到中高收入的過渡,其中36個經濟體在1950年或之前已完成過渡;剩下9個在1950年以后完成過渡。前一組經濟體的過渡時間,最長的是荷蘭(128年),最短的是以色列(19年);后一組經濟體的過渡時間,最長的是哥斯達黎加(54年),最短的是中國(17年)。如果把45個經濟體放在一個散點圖上,橫軸是進入中低收入的時間(年份),縱軸是過渡時間的長短(年數),然后畫一條回歸線,可以清楚看到兩者呈負相關,具有統計意義,斜率達-0.6,表明進入中低收入的時間越晚,過渡期越短。前一組過渡期的中位數是64年,后一組過渡期的中位數是28年,不到前者的一半。如果把這45個經濟體一并考察,過渡期的中位數則為55年。
在這45個經濟體中,到2013年共有30個(絕大多數是歐美國家)完成從中高收入到高收入的過渡,其中5個經濟體在1950年或之前已完成過渡;剩下25個在1950年以后完成過渡。前一組經濟體的過渡時間,最長的是新西蘭(23年),最短的是瑞士(14年);后一組經濟體的過渡時間,最長的是阿根廷(41年),最短的是中國香港和韓國(7年)。用這30個經濟體作出的上頁圖也顯示出一條具有統計意義的負相關回歸線,斜率是-0.11,表明進入中高收入的時間越晚,過渡期越短。前一組過渡期的中位數是20年,后一組過渡期的中位數是14年,這30個經濟體的過渡期中位數則為15年。
對這45個經濟體的分析有助于澄清我們在理解“中等收入陷阱”方面的誤區。有些人會不經意把日本與東亞四小龍作為是否落入陷阱的標桿,似乎只要過渡期比它們長,就表明已進入陷阱。其實,正如拉美國家是特例一樣,這些東亞經濟體也是特例。我們已經看到,歐美國家在中等收入階段(包括中低收入與中高收入階段)普遍停留很長時間,但這并不妨礙它們最終進入高收入陣營。而后發經濟體的過渡期普遍比歐美國家要短,我們有什么理由認為現在那些后發國家一定會落入陷阱呢?如果一定要為落入陷阱設定時間標準(持續的穩定狀態),恐怕應該考察一個經濟體從中低收入到中高收入的過渡期是否超過55年、從中高收入到高收入的過渡期是否超過15年。拿這兩把尺子衡量,的確可以找到一些久陷中低收入或中高收入階段的例子(如一些拉美國家,但并非所有);不過,更多的經濟體(如大多數亞洲國家和一些非洲國家)雖然仍未過渡到下一階段,但一直在砥礪前行。既然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并非大概率事件,那么我們完全沒必要談虎色變,以為中等收入是道難以邁過的坎。
《跨越》不僅是在討論“中等收入陷阱”問題,它是把“中等收入陷阱”置于中國的偉大崛起中加以觀察的。在本書的后幾個篇章,作者分別分析了中國如何跨越“貧困陷阱”、中國是否會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以及中國為什么有可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等一系列問題。
新中國成立之初的1950年,中國曾是世界上最貧窮的國家之一。經過50年的奮斗,按照世界銀行的數據,中國終于在1999年擺脫了困擾中國人幾千年的貧困陷阱,從低收入邁入中低收入階段。十幾億人擺脫貧困本是值得大書特書的歷史性事件,但國際上總有一些人希望看到并預測中國會跌入“中等收入陷阱”。
中國到底會不會跌入“中等收入陷阱”?一方面,正如《跨越》一書所說,“從中等收入國家躍升為高收入國家是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比較特殊的階段,要比從低收入國家過渡到中等收入國家更加復雜”,中國在這一階段將面臨方方面面的挑戰;“從這個意義上講,‘中等收入陷阱’這一概念對現階段的中國發展具有警示意義”。另一方面,作者列舉了中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有利條件,認為中國能夠有效應對中等收入階段所面臨的各種挑戰。作者堅信,“中國完全可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完成從中等收入階段向高收入階段的跨越”。
中國1999年進入中低收入階段,至今已過去了將近20年。站在這個節點上展望中國邁向高收入的前景,《跨越》的作者相信,“未來的基本方向,就是進入高收入階段,在未來十年內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成功地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中國人的這份自信絕不是虛幻縹緲的玄想,而是靠實打實數據支撐的。按照世界銀行的分類標準,中國在中低收入階段只停留了12年(1999~2011)便跨入了下一階段—中高收入階段。前面引述的另一份研究表明,中國完成這一過渡所用的時間是所有有歷史數據的經濟體中最短的。在過去一百多年的世界經濟發展史中,從中低收入到中高收入的過渡期一般會比從中高收入到高收入的過渡期長,前一個過渡期的中位數是55年,后一個過渡期的中位數是15年。近年來,中國經濟的增速雖然有所放緩,但依舊保持著中高速增長的態勢。這讓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中國完成從中高收入到高收入的過渡期不會超過15年。換句話說,從2012年中國邁入中高收入階段算起,到2025年之前,中國就將完成跨越,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
在這本書的最后,作者豪邁地宣布:“中等收入陷阱對中國而言是一個偽命題。”的確,不要說世上根本不存在什么“中等收入陷阱”,即使有這種陷阱,中國人民也會引用毛澤東的詩句回應:“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
(作者單位: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蘇世民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