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宗智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歷史系
歷史與社會高等研究所 (北京)
【導讀】長期以來,關于“民主”問題的討論都具有高度的爭議性:到底怎樣才算是一個民主國家?西方式民主是否就是衡量“民主”的唯一標準?西方民主之外,又是否存在其他可能的民主形式?這些問題都關乎對“民主”概念和國家政治體系的不同理解。

本文討論了西方“選舉式民主”之外的另一種民主形式——中國革命的“參與式民主”。文章認為、民主的線索其實一直貫穿在中國的歷史傳統中。通過對中國革命史及改革史的梳理,文章指出了中國“參與式民主”的根本特征:與西方式民主對三權分立、選舉與私人自由的過分強調不同,這種民主的關鍵在于自上而下的“集中”與自下而上的“民眾參與”二者之間的平衡與結合。

基于中國這一民主歷史傳統和近幾十年的改革動向,作者設想了名為“參與式社會主義”的中國式民主方案。他認為,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不同,中國將建立社會主義和追求“最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設定為最高目標,未來將更多追求社會公平,將繼續平衡不同階層在收入和財富上的不均,以及穩步邁向動員“最大多數人民”為了自身“根本利益”而建設中國式的“參與式社會主義”,以此來平衡集中與民主這兩個維度。這應該是再合理不過的發展道路和方向。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2023年第1期(2月刊),原題為《“參與式社會主義”的中國道路?》,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讀者參考。

問題與定義

長期以來,人們對于“民主主義”的理解多局限于西方式,尤其是英美式的“選舉民主”(electoral democracy)。這種民主基于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制度,特別突出私人自由,并強烈傾向于將其他可能的民主形式排除在“民主”范疇之外。本文論證,我們需要澄清另一種形式的民主,這種民主可稱作中國革命的“民眾參與式民主”。

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有一定程度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但絕對沒有達到西方那樣高度獨立化的分權程度,也沒有同等的民眾選舉制度。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政治局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說是凌駕于那些三分機構之上的一個總攬大權的實體,它是共產黨的“民主集中制”中“集中”的一面,是凌駕于西方式分立的三權之上的最高集中機構。正是這集中的一面,在西方許多觀察者看來,乃是一個純粹“威權主義”(authoritarianism)、“全能主義”(totalism)甚至“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的體系,完全不可與西式民主相提并論。
最近十多年,這種將中國妖魔化為“極權主義”模式的意識形態在美國社會的影響越來越大。原因在于,美國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就呈現出社會分配越來越不公平的趨勢。根據皮凱蒂的研究,如今占美國人口50%的下層群體只占有全國財富的3%,而最富裕的1%的群體卻占有全國財富的40%。正如皮凱蒂所述,廣泛認同新興極右民粹主義的主要是那些失去了中產階級生活水平的中下層人員,他們認為自身的貧窮是由于大量有色人種滲透美國社會而攫取了自己的工作所致,也是因為美國企業將許多原來屬于自己的工作大規模“外包”給了非西方的第三世界勞工。這是美國日益強烈的反有色人種和反華的民粹主義意識形態興起的根本原因。
要真正認識中國的政治經濟體系,我們不能僅憑借“威權主義”“全能主義”或 “極權主義”等單一化的范疇,而必須看到它的另一現代歷史傳統——“參與式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正是中國的民眾參與傳統,才能協助我們真正認識和理解中國共產黨統治實質性的另一面,并由此看到另一種?“民主”的可能。
一如官方的詞語“民主集中制”所表明,“參與式民主”的傳統和共產黨領導的集中的政治傳統,應該被視作一個二元并存互動(dyadic)的傳統,區別于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either/or dualism)。有的人會將“民主集中”認識為一個先民主(如民主討論)、后集中(決策后無條件地服從)的(對立)二元,我則將這兩者視為一個“中國思維”型的并存互動合一體,講究的是兩者之間的平衡,而不是一先二后。我們可以從中國共產黨革命的歷史、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歷史和改革時期的歷史中,看到“民主”與“集中”雙維的并存、互動、張力與合一,也可以看到兩者失衡的現象。若不顧這種雙維互動的傳統,便不可能理解中國共產黨統治的實質和真髓,更不可能看到其具有前瞻性的未來可能。
中國革命史中的參與式民主傳統
在中國革命的歷史中,參與式民主最突出的實例之一,就是抗戰時期民眾參與革命的實際。在被國民黨軍隊圍剿而被迫撤離中央蘇區、進入“長征”的轉移和革命的低谷之后,中國共產黨面對敵我雙方火力相去較遠的國民黨和日本軍隊,竟還能在邊遠地區建立起19個成規模的解放區。到抗戰結束時,這些解放區已經涵蓋了約1.2億的人口,占當時全國人口的五分之一以上。顯然,這不可能是僅憑自上而下的“控制”就能得到的成績??箲鸷蟮闹袊伯a黨,其實已經確立了足可與擁有美式裝備的國民黨軍隊抗衡,并在其后獲得最終勝利的基礎。其中的關鍵因素正在于,它在最困難的時期成功地動員了大規模民眾的積極參與,獲得了他們的支持。解放戰爭時期,共產黨至為重要的獲勝因素之一就是民眾積極參與的“人民戰爭”:能夠高效動員民眾參軍,激發高昂的士氣,在敵后用游擊戰打擊對方,從民眾獲得精準情報,有效動員敵人所做不到的后勤,等等。
解放戰爭之后,共產黨再次憑借解放軍獨特的士氣和組織能力,以及國內大后方民眾的積極支持,在抗美援朝戰爭中與當時全球最先進、最強大的美國軍隊打成平手。在雙方技術、火力、裝備等方面存在強弱懸殊的情況下,在對方占有機動、制空、制海等壓倒性優勢之下,解放軍竟從鴨綠江反攻到“三七線”,并在“三八線”形成與美方“拉鋸”的局面,由此獲得板門店談判的結果,即以“三八線”為界來劃分朝鮮與韓國。如果沒有解放軍從抗戰和解放戰爭時期就已建立的士氣,以及民眾參與和特殊組織的韌性,這樣的結局是完全不可想象的,它是不可能僅憑由上而下的極權控制就能做到的。
美國流行的右派論將共產黨領導的中國簡單劃歸為“極權主義”的范疇,將其視作幾乎是基督教中與上帝對立的魔鬼似的建構,顯然是經不起認真考驗的誤識。我們必須要直面歷史事實,看到在中國共產黨的“集中”一面之外,還有“人民戰爭”中的民眾積極參與的另一面。只有同時結合這兩者,才有可能真正認識和理解中國革命在抗戰、解放戰爭和朝鮮戰爭中所遺留下來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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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歷史中的偏誤
與此同時,我們也不能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和社會過分地簡單化和浪漫化。在計劃經濟時期,共產黨民主集中的特殊性質曾經出現過傾向于過分管控的嚴重偏頗,也出現過失控的動亂偏頗。前者可以在“大躍進”時期的天災人禍中清楚看到,后者則體現在陷入動亂與暴動的“文化大革命”中。
回顧新中國成立后第一個三十年的歷史,我們可以看到以下各個不同的階段。
首先,在初級合作社時期,黨建與民眾參與這兩者實現了成功結合。一方面,“黨建”固然是一個建立滲透全社會、號令一致的黨組織的過程;另一方面,民眾也積極參與了這一過程,尤其是在土地改革和初級合作社中。因此,它不僅是一個號令一致的組織,也是一個民主集中制下民眾積極參與的組織,更是一個借助民眾參與的黨建過程。
但我們也要直面以下事實:后來過度威權化和極端化的“大躍進”,是由于中央采用了不切實際的“越大越好”的基本戰略,包括計劃經濟的確立與貫徹在內,都陷入了以管控為主導的治理和思維陷阱,將不符合實際的虛構目標強加于人民,犯了試圖憑借組織意志來推動“大躍進”超前發展這一屬于臆想的錯誤,其結果是使中國的經濟和治理都陷入了災難性的危機之中。
再后來,農村組織又基本返回到初級合作社的民眾參與式民主,將最基本的組織和所有單位再次設定為基于自然村(區別于行政村)的“小組”,終結了超大的人民公社及其排除分戶生產和建立大食堂等極端組織化、命令化的偏頗。然而,中央仍然保留了統一領導和“全國一盤棋”的計劃經濟組織,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壯大了嚴密管控人民(社會)與經濟的體系。這一政治體系偏重由上而下的計劃遠超過由下而上的積極參與,官僚主義管控因此成為整個體系中越來越嚴重的問題。正如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最近明確指出的,官僚主義帶有嚴重的脫離實際的傾向,重形式而不重實質,帶有強烈的“推卸責任”“層層加碼”“彰顯權威”“化簡為繁”“設置不必要的關卡”“媚上欺下”等諸多惡劣的傾向。“大躍進”乃是當代歷史中一個鮮明的實例。這種官僚主義問題特別需要民眾積極參與的“民主”來加以遏制、糾正與平衡。
正是由于官僚主義化的過分管控,才促使毛澤東做出了過度激烈的反應,即后來“文化大革命”的決策。他試圖通過動員民眾的積極性來克服官僚脫離實際和過分管控的弊端,但結果是,“文革”很快導致了無政府主義的偏頗和混亂,造成眾多嚴重的失誤,包括一段時期中較為普遍的暴力化行為。對被認作“階級敵人”者進行過激打擊,使許多無辜人士遭受粗暴行為甚至殘酷虐待。從本文的角度來觀察,“文化大革命”犯的乃是與“大躍進”相似卻又相反的錯誤,它從過分由上而下的官僚主義指令和管控的極端,走到了過分無政府型動亂的另一極端。
這里,我們需要將前文所述的“積極參與”區別于另一種不同的民眾參與,即共產黨及其政府體系歷來不少使用的、動員民眾來協助“整黨”“清黨”的方法和傳統。后者的目的主要是借助群眾參與來揪出黨和官僚體系內部的腐敗分子,或借之來對黨和機關進行整風。本文強調的不是那樣由上而下的“群眾路線”,而是民眾自愿和積極的參與,并提倡將這種參與設定為關乎全民的戰略性決策所不可或缺的條件。也就是說,通過民主與集中的結合與平衡互動,來防御高度集中的共產黨及其政府體系中可能出現的像“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那樣的偏頗和失誤。
對于今天的中國農村來說,仍然需要警惕一個問題。國家從2006年開始不再從農村提取稅費,轉向通過國家財政撥款來協助鄉村的現代化,這雖然是一個良好的轉變,但伴隨國家撥款而來的,卻是過度集權下鄉村治理官僚主義化、形式主義化的嚴重弊端。這一問題不是通過科層制化就能解決的。取鑒于歷史,最好的辦法不是進一步的形式化、程序化或數據化,而是名副其實的民眾自愿的積極參與和支持。集中與民主參與的互動、結合與平衡,才是防御集權可能導致的失誤的最佳方案。
圖片
改革中的民眾參與
在改革時期,中國共產黨吸取了“文革”的教訓,重新建立了新型的、由上而下與由下而上相結合的、一定程度上是去官僚主義化統治的民眾參與。
(一)民眾的新型“權利”
首先是“聯產承包責任制”下農民的參與式自主。承包制的廣泛推行,意味著許多農民在經歷了二十多年的計劃經濟統治之后,首次獲得了各種各樣的自主權利,尤其是生產和銷售抉擇方面的自主權。之后,他們又逐步獲得了自由進入城市打工的流動自主權。這產生的結果是農業經濟的大規模市場化和農民就業的大規模自由化。
固然,承包制也有諸多限制,譬如糧農仍然受到諸多命令型的約束,必須要在國家保護“糧食安全”的大戰略下進行生產,其自由抉擇有一定限制。即便如此,仍然有眾多的農民首次獲得了可以自主種植、自主生產和自由銷售的權利。其中一個特別突出的結果是推動了高附加值的“新農業革命”,如1、3、5畝地的拱棚蔬菜和數畝地的種養相結合的新型小農農場等形式。如今,這類新農業從業者已經達到大約1億人的總數,相當于務農人員總數中的三分之一,而他們所生產的產量則達到了農業總產值的三分之二。
此外,是巨大的農民工浪潮,這一群體的規模如今已經達到將近3億人。其中有“離土不離鄉”的農民工,他們選擇在居住地從事非農就業,共約1.2億人;再則是“離土亦離鄉”的外出打工農民工,共約1.7億人。固然,后者目前仍然僅有一種“二等身份”,沒有正規工人的工作保障、醫療和社會保障權利,其子女也沒有在父母工作所在地上學的權利,屬于一種“非正規”的就業。但不可否認的是,這是自從1958年確立城鄉戶籍身份壁壘以來,農民首次獲得可以自由進城打工的“權利”。總體來說,農村的改革乃是一個非常重大的、真正賦權賦能性的民眾積極參與式的改革,雖然距離真正消除“三大差別”還有一定的差距。
同時,還有具有同等重要性的新型“中產階級”的興起。這一群體伴隨城市企業的興起和教育體系的大規模擴張而來,其數量如今已經達到3億人。這是一個與全球現代化大城市的中產階級具有一定相似性的人群。在生活方式上,他們有房有車,收入和消費也已達到歐盟的中產階級水平,可以與全球的中產階級相提并論。盡管在人際關系、價值觀以及思維方式上,中國的中產階級仍然保留著許多深層次的獨特特征,但不可否認的是,無論在生活習慣還是人生觀、價值觀上,他們都與全球的中產階級有一定的共同點,這是中國與西方發達國家相似的一個極其重大的變化。
(二)官僚上下層以及官僚與人民間的關系
與上述演變一起而來的,是將根據地時期中央和地方的“兩個積極性”,發揮為普遍實施一種上下級“發包與承包”機制的做法。
首先是中央和地方的“內包”關系:允許地方在中央設定的發展指標下擁有較大的自主權,并憑借“官場”的競爭來激發地方官員們的積極性,促使他們為了自己的仕途而向屬地企業伸出“幫助之手”,來獲得有助于自身晉升的政績。
同時,又憑借市場的運作規律來限制和淘汰沒有競爭力的工程,包括地方政府策劃的“形象工程”。其中,一個關鍵的措施在于,中央將巨大規模的土地及其所附帶的巨大資本,逐步發包給地方政府,給予其財源并激發其對屬地經濟發展的積極性,從而成功地推動了劃時代的地方經濟發展。
此外,在依賴行政“外包”的制度下,由官方提供“項目”資源來喚起各種人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這就激發了大量由下而上的、為爭得“國家”提供的財政資助而產生的能動性、競爭性甚至創新性。
以上幾項主要的新型國家與社會關系的動力,成功推進了中國劃時代的經濟發展,促使中國行將成為全球第一大的經濟體。雖然在人均收入的層面,中國仍然處于全球的中等水平,尚未進入“發達”國家的行列。
中國式的未來愿景:“參與式社會主義”
在上述當代中國的演變過程中,我們看不到西方式的選舉型民主,也看不到完全的三權分立型民主,以及西方那樣高度的私人自由權利;但能夠極其清晰地看到一種新型的民眾參與,它雖然沒有西方式民主的特征,但也絕對不可因此被簡單地劃歸為、被西方反共及右派民粹意見丑惡化為單一的“極權”壓迫性制度。
相比計劃經濟時期,改革首先賦予了廣大農村人民前所未有的能動性和自主性,使得許多小農戶能獲得生產的自主性,以及在市場上自主銷售和營利的權利。伴之而來的是高附加值“新農業革命”的興起,這是伴隨中國人民食物轉型——糧食: 蔬菜:?肉食結構從舊式的8:?1:?1轉化為4:?3:?3的比例——而來的變化。從事“勞動與資本雙密集”新農業的小農戶,在市場參與度和農業收入層面要顯著地高于過去的舊式糧農或一般舊式農民。
其次則是3億“農民工”階層的興起。雖然在戶籍身份、福利和收入層面他們仍然是一種次等的“非正規”人員,但毫無疑問,相比計劃經濟時期,他們享有了前所未見的自主能動性,參與了改革后的市場經濟和城市化大演變。未來的方向,應該是逐步邁向消除城鄉之間、農民和市民之間的差別。
在最近二十年中,改革還導致了規模巨大的城市“中產階級”的興起,包括中小型私營企業主及其白領職員,也包括眾多新型專業人士。這一階級在行為方式和追求上,乃至于在價值觀層面都與西方社會的中產階級較為相似,雖然也有諸多源自中國文化和政治的不同。
最后,中國于2015年啟動的“脫貧攻堅”工程,大規模動員基層干部和黨員深入農村,協助底層貧民脫貧,到2021年宣布成功結束,總共協助將近一億(9899萬)農村貧困人口脫貧。這無疑是獲得相關民眾支持的一項工程。
往前展望,由于最近二十年來的變化,也由于中國共產黨一再申明的“社會主義”理念,以及黨章和憲法一再重復申明的“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主導性目標,更由于近幾十年來中國高等教育的大規模擴張,中國頗有可能達到比西方還要高的分配與社會公平程度。
這一切不是要無視目前仍然存在的巨大的階層差別和龐大的管控型官僚體系,而是要根據最近幾十年的改革動向,設想一種中國式的前瞻愿景。它與西方的選舉型民主、三權分立型民主以及高度個人自由化型民主不同,將更多呈現為一種中國式的、可以稱作“參與式社會主義”的民主。它將較少采用選舉制度,帶有較低度的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以及相對較低度的私人自由,但它也很可能將會具有比如今更高程度的民眾參與和社會公平。
倘若如此,中國共產黨將是一個越來越與民眾參與式民主相結合、相平衡的治理與領導組織。在共產黨的民主集中二元性實質之中,其命令型統治的一面將有可能會越來越傾向于轉變為更符合民望的民眾參與式統治,真正起到更高度的“領導”而非依靠指令的模式。在私人的自由權利方面,中國也許將會長期相對低于西方,尤其是英美式自由主義國家;但是在社會公平方面,中國應該能做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比“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更公允、更平衡的分配,也能更高程度地平衡好國家的集中統治與社會積極參與的民主。也就是說,創建一個真正值得被稱作“參與式社會主義”的中國式民主模式。
2023年1月6日,國家鄉村振興局、中央組織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機構共同發布通知,要求貫徹農村人民廣泛參與鄉村建設?!巴ㄖ敝饕獌热菘梢砸娪谝韵聨讞l文字。第一條強調:“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扎實穩妥推進鄉村建設的決策部署,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群眾參與鄉村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完善農民參與機制,激發農民參與意愿,強化農民參與保障,廣泛依靠農民、教育引導農民、組織帶動農民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園,根據《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制定本指南?!钡谖鍡l含有以下的文字:“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機制,堅持和完善“四議兩公開”制度,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集體經濟組織和共青團、婦女組織等作用,依托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議事會、村民理事會、村民監事會等,開展宣傳發動,增強農民參與感、責任感、歸屬感?!钡诙粭l:對入戶道路、入院管道、戶廁改造、庭院綠化、農房修繕等權屬邊界清晰的戶屬設施項目,由農民自主開展建設,行業主管部門提供規劃引導、技術指導和政策支持。第三十一條:創新鄉村建設政府投入機制,通過先建后補等方式,引導農民群眾由“要我參與”向“我要參與”、由“要我建”向“我要建”轉變。
中西“參與式社會主義”之異同
最近十年來,皮凱蒂關于西方國家不平等的研究以及據之號召的“參與式社會主義”(participatory socialism)改革方案,在全球引起了極大的關注和反響。他的重量級學術著作《21世紀資本論》,足有700多頁厚,卻已經賣到了200萬冊,還啟發了全球100多個小組的后續研究。將上述中國實際和改革愿想與皮凱蒂提出的西方改革方案進行簡單比較,有助于我們進一步分別澄清兩者的意涵,它們之間既有一定的相通之處,也存在著深層次的不同。
一個重要的相通點是,皮凱蒂提出的“參與式社會主義”,是從德國和瑞典的企業主(資本家)與企業職工共同決策制度(co-determination)出發的提議。它目前在中國尚未被實施,卻是一個適用于中國的愿想,其關鍵在于建立一個具有實質性權力、能代表企業職工的工會,真正做到由職工與資本家分享企業決策的實際權力。而在2018年,中國已經提出要讓現有社會?“群團”——不僅包括工會,還包括婦聯、共青團等長期以來一直存在的群團組織——在未來能起到更實際和更強大的作用,通過他們的參與來推動向“社會主義”理想愿景的發展。若能邁出這一步,中國將會更加名副其實地成為一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能更加穩定地平衡集中與民主之間的關系。
正如皮凱蒂所指出的,在西方的企業中,長期為一個企業投入勞動的職工們對企業的認識和企業命運的認同,并不一定會遜于企業的資本掌控者,相比那些僅僅為了謀求某企業的股票增值而購買公司股份的投資者來說尤其如此。德國和瑞典成功的經濟實例已經說明,參與式(部分)社會主義企業的績效和生命力并不遜于完全資本主義型的企業。這種模式的經驗無疑能對中國企業有所啟示,值得中國認真考慮。
皮凱蒂所提出的西方改革方案的核心設想是,圍繞累進稅收,特別是針對最富裕的那1%的人士的“財富”遺產稅進行改革。他指出,一位突出的企業家在三四十歲創業之后,一般能夠掌控該企業長達四五十年。但實際上,時間長了,他不一定還會做出最好的決策,而且他也已經獲得足夠的回報。皮凱蒂指出,在“二戰”后和20世紀80年代之前,美國對巨富人士征收的財富稅率曾經高達70%。他倡議,社會應該將這類財富稅的一定比例,用于為每個25歲的公民提供一筆20萬美元的資金,供他們進行專業技能進修、選擇工作(使其不必像目前這樣為了緊迫的生存壓力而接納最低等的工作),乃至購買住房。但中國是一個才剛剛開始建立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國家,尚未建立起遺產繼承稅的體系,短期內不可能實現皮凱蒂那樣的設想。中國目前已經在做的方案是進行較大規模的“扶貧”,以及由政府提供的逐步擴大的正規社會保障和福利。通過對最富裕的1%人士征收(針對收入的)累進稅及(針對財富的)遺產稅來為與社會公平相關的措施融資,無疑也是一個值得考慮的進路。
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就用來估算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基尼系數而言,德國(31.9)和瑞典(30.0)目前相對比較均衡,美國(41.4)和中國(38.5,2018年)則相對較高。顯然,在這方面中美都還有較長的路要走。若以“財富”而不是年收入為標準來估算,那么最高的1%的群體和其余的群體之間的差值無疑還要更高,雖然這方面的數據目前仍然較為模糊、不夠精準。
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不同,中國共產黨及其政府明文將建立社會主義和追求“最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設定為最高目標。與西方相比,未來中國對社會公平的追求只會有過之而無不及,其具體方案也會與皮凱蒂從西方歷史現實出發的改革倡議有一定的不同。尤其在鄉村一級,中國社區人際關系的緊密性或潛在緊密性仍然遠超過一般西方國家的鄉村,給予人民“參與”村莊發展和治理不同于西方的潛能。
自改革以來,中國已經制定了結合“社會主義”和 “市場經濟”,以及國營企業和私營企業兩者并存的大框架。這一大框架指向的是,讓企業建立資本家和工會共同決策的體系,繼續平衡不同階層在收入和財富上的不均,以及穩步邁向動員“最大多數人民”為了自身“根本利益”而建設中國式的“參與式社會主義”,以此來平衡集中與民主這兩個維度。這應該是再合理不過的發展道路和方向。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2023年第1期,原題為《“參與式社會主義”的中國道路?》。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系本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