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社會轉型呈現出加速的趨勢,城市化水平不斷提升,資本、人口、資源等要素的流動也日益加快。伴隨城市的快速擴張,鄉村逐漸淡出公共討論的視野,城市的公共治理問題愈發顯著。

在20世紀,城市更多是被視為工業化生產、創造GDP指數、承擔勞動力就業的中心,相應的公共治理是圍繞諸如城市開發、工業園區建設、土地財政、維穩、治安而展開的。然而,正如楊宇振所指出的,伴隨內外形勢的劇烈變動,21世紀中國城市治理面臨一系列新的挑戰——網絡信息技術對城市形態的重塑、社會階層的多元化和極化、城市發展的不均衡等。如何應對各種差異巨大的價值認知,以及紛繁復雜的社會現實,制定出合理的發展政策,對中央政府的治理智慧構成嚴峻考驗。

在逐漸浮現的各種新型城市問題中,大量吸納外來人口帶來的社會階層結構變動,顯得尤為突出。對此,雖然政府運用了大量的現代行政技術和工具手段,如制定、調整地方性法規和政策,給各種“外來人員”(人才、投資者、勞動力、投親移民等)戶籍身份及各種福利待遇(居住保障和其他社會福利),但如陳映芳所言,這些措施仍處在國權為先、民族整體利益為重的傳統國民觀框架下,政府在推行流動人口“市民化”的同時,依舊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國民身份和屬地區隔的制度。倘若要根本解決流動人口治理問題,則需要國家作出重大的戰略調整。

由于中國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高度復雜性和不確定性,既有的現代治理學說都難以直接運用到中國城市治理之中。在此背景下,中國本土的歷史經驗和地方性實踐為國家城市治理的戰略調整,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劉炳輝的文章提出,雖然治理鄉土中國的經驗無法直接適用于治理城市中國,但經過二三十年的發展和反復總結,中國的城市治理,正日益顯現出走向“超級郡縣國家”的趨勢,即以中央集權為導向(郡縣制)的治理傳統延續不變,并通過黨政科層體制在組織、技術上的全面變革,實現這一治理體系的全面升級。這為人類在一個高度分化的社會開展整合性治理,提供了一個中國式方案。

汪建華和劉文斌則系統梳理了深圳的流動人口治理經驗,其一方面是綜合化、網格化、技術化管理,限制治安聯防中粗暴混亂的執法方式,使得流動人口的管理手段更為規范,信息更為精確,內容更為精細,部門之間的協作能力也大為增強;另一方面是漸進式市民化,逐步賦予流動人口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吸納其進入社區和政府參政、議政,進而實現對流動人口日常生活更加深入的滲透。深圳的經驗提醒我們,真正的城市治理,主要不是依靠完善精密的防控體系,而是以人心秩序的契洽安定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