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淑君

在講求利益的國際政治中,有“弱國無外交”之說法。但在國際關系史上,以小搏大的事例卻比比皆是,不勝枚舉。[1]二戰結束后,受惠于美蘇冷戰的對抗、聯合國的一國一票制度及新媒體產業發達等原因,小國獲得參與國際外交舞臺的權力,也讓美蘇兩個超級大國不得不拉攏這些小國,與之合作,方能保住國際外交舞臺的控制權,甚至有時小國舉措得當,反制大國。冷戰結束后,現今國際社會由兩極格局轉向由諸個國家組成的多邊外交關系,并隨著全球化的實現,陸續衍生如環境保護、國際貿易、核擴散、反恐戰爭等全球性的問題,使這些國家各自因其關心的議題而組成不同的利益集團,互相合作又互相對抗,無形中提升了小國的影響力,使國際社會成為權力平衡的均勢局面。諸小國雖力不如人,卻可聯合起來,用投票掣肘大國的行動,或利用媒體的廣泛影響,向國際社會聲討大國的不正行為,而大國必須與小國合作,或交換利益,否則很容易失去了國際局勢的操控權。[2]

相對于現代國際法秩序體系的小國外交之優勢,過去在以中國為中心的傳統“天下秩序”中,小國外交只能說是自保之道,并采取事大主義,向中國皇帝稱臣納貢,獻表輸誠,換取中國的政治支持與經濟資源。在傳統“天下秩序”中,中國最重視也最長久的屬國,乃掌控朝鮮半島的新羅、高麗、朝鮮等政權。本文以14?20世紀朝鮮王朝外交政策與中朝宗藩關系的變化,說明小國外交在傳統“天下秩序”體系中的優勢與困境,并探討傳統“天下秩序”體系崩潰后,朝鮮半島的南北韓政權如何應對日、俄、中、美等國的干預,進而分析小國外交在全球化國際體系內的發展問題及其亞洲權力格局之變化。

14?19世紀前期中朝宗藩關系的發展

11?14世紀,朝鮮半島的高麗王朝面對中國遼、宋、金、元政權的軍事壓力,不得不接受其冊封,成為中國的屬國。其中以蒙古人統治的元帝國,控制高麗最甚,高麗君臣敢怒不敢言,屢思擺脫。元明易代以后,高麗內部形成親明、親元的兩股勢力,并先后接受明朝與北元的冊封,形成“兩端外交”之局。隨后,明太祖要求高麗歸還鐵嶺以北的土地,高麗不愿歸還這些新征服的土地,決定對明朝開戰,出兵遼東。沒想到高麗負責領兵的將領李成桂竟調轉軍隊,返回高麗首都開城,并標榜親明事大的口號,放逐辛禑王與親元勢力,又暗殺鄭夢周等人,逼恭讓王禪位,自立為王,遣使赴明,希望得到明朝的冊封。[3]

為了證明易姓革命的正當性,李成桂推動儒教政治,宣揚“親明事大”的外交政策,并遣使獻表,請明太祖朱元璋賜新國號,希望與明帝國建立宗藩關系。明太祖朱元璋定其國號為朝鮮,期盼朝鮮能像箕子屏藩周王室一樣,屏護明帝國,如此一來確定了朝鮮王朝的正當性,也確立了明帝國與朝鮮王朝的君臣名分與宗藩關系。[4]因此,朝鮮視明帝國為上國,向明朝皇帝朝覲進貢,執以臣下之禮。然而,這不代表朝鮮完全視中國為天下的中心,仍保有以本國為中心的天下觀,[5]但因李成桂以“華夷之辨”與“親明事大”,作為自己發動兵變的大義名分,使朝鮮王朝的政權正當性基礎緊緊與明帝國綁在一起。[6]

1592年,日本豐臣秀吉派兵20萬,渡海攻擊朝鮮。日軍所到之處無不披靡,朝鮮宣祖李昖向明朝請援。[7]明朝萬歷皇帝朱翊鈞考慮明朝國防安全,“是朝鮮為我中國必不可失之藩籬也”,[8]決定出兵援朝,并投入很大的兵力、物力,支持朝鮮軍隊絕地反攻。直到1598年9月豐臣秀吉突然病逝,德川家康掌握實權,日軍倉促撤退。[9]至此,朝鮮國土完全收復。明、日、朝三國在朝鮮半島的戰爭,沒有人是最后贏家。七年抗倭戰爭的軍費支出,讓明朝元氣大傷,也讓日本豐臣秀吉政權崩潰,德川家康得以奪權,更嚴重破壞朝鮮經濟,無法恢復元氣,尤其是朝鮮宣祖李昖大失民心,只好分出部分王權給王世子光海君,讓朝鮮黨爭問題更加尖銳。

1608年,光海君李琿即位,致力與日本恢復交鄰關系,并與努爾哈赤等女真部落互市通商,讓朝鮮軍民休養生息。但努爾哈赤建立金國,等于挑戰明朝權威。明朝要求朝鮮出兵,共同討伐金國。為了不被拖入明金兩國的沖突之中,光海君實行“兩端外交”,欲在明朝與金國之間游走、漁利。[10]然而,這一政策不但得罪了明朝與金國,也讓光海君聲名狼藉,遭到朝鮮士人的聲討,[11]所以西人黨發動政變,罷黜光海君,擁立綾陽君李倧,史稱“仁祖反正”。[12]由此可知,“事大”本為朝鮮的自我保護手段,但從光海君“兩端外交”的失敗,可知朝鮮事大主義趨于理念化,竟無視明、金、朝三方關系,不但埋下兩次虜亂的隱患,也埋下了后來200年朋黨政治的惡果。

為了證明政變篡位是撥亂反正之舉,仁祖李倧全盤否定“兩端外交”政策,還刻意向明朝示好,使金國決心攻擊朝鮮,避免腹背受敵,遂埋下后來“丁卯虜亂”與“丙子虜亂”的隱患。[13]1636年,皇太極改國號清。借朝鮮未遣使來賀、等于破盟為由,皇太極親征朝鮮,一路勢如破竹,甚至攻下江華島,仁祖李倧只好投降,與清國締結三田渡之盟,承認清國的宗主權,王世子與大君入質清國,并與明朝斷絕往來,不得私通明朝,否則清國將行廢黜、改立質子。[14]

朝鮮投降清國后,朝鮮各黨派的事大政策出現分歧,分成尊崇明朝與接受現況的兩種意見,呈現出“名分”與“現實”的沖突,而這樣的價值沖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朝鮮王朝后期的政治文化。[15]朝鮮王朝的正當性基礎乃明朝皇帝的冊封。仁祖李倧棄明投清之舉,讓朝鮮王朝的政治定位與自我認同變得混亂。所以,朝鮮表面上尊崇清國,但私下仍潛通明朝,清國也一直提防朝鮮,屢命其出兵助餉。[16]直到清軍入關后,清政府不再需要朝鮮作為補給基地,逐漸放寬對朝鮮監督,朝鮮君臣才能重新建構朝鮮的正當性基礎,強化與前明的精神紐帶。[17]

1649年,朝鮮孝宗即位,并因其在清國八年的質子經驗,怨恨清國,積極謀劃反清北伐的事業。清政府卻探查到朝鮮君臣的北伐計劃,遣使責問孝宗,孝宗只好作罷,郁郁寡歡,壯志未酬而薨。繼位的顯宗、肅宗同樣不敢反抗清帝國,并在康熙皇帝收回臺灣后,意識到“反清復明”已是不可能的任務,再加上后來繼位的朝鮮國王多困于朝鮮兩班貴族的黨爭沖突與經濟特權,[18]所以在政治上更加靠攏清帝國,使中朝兩國很快重回宗藩關系的正常發展軌道上。

值得注意的是,清代的中朝宗藩關系實不同于明代中朝宗藩關系,最明顯的差異在于朝鮮只認同清帝國是“大國”,而非“天朝”,[19]并視清帝國為“猾夏蠻夷”,[20]在文化上否定清政權的合法性,自視為“小中華”。由此可知,朝鮮雖在政治上接受清帝國,但其事大政策卻是政治與文化各自分立,“一邊事之以上國,一邊畜之以夷狄”,[21]形成朝鮮對華觀的兩重性。

朝鮮自主之夢與中日俄英美的五國競逐

1863年,朝鮮哲宗李昪薨逝,由興宣君第二子李熙入嗣翼宗,是為高宗。興宣君李昰應封為“大院君”,代為理政。為了打破安東金氏的勢道政治,大院君倚重弱勢派系、李氏宗親與武官們,并撤廢全國書院,限制兩班特權,增加財政收入,稍稍緩解了朝鮮軍政之弊。[22]為了加強王權,大院君強力推行“衛正斥邪”政策,大肆搜捕東學黨與天主教信徒,并堅持鎖國,拒絕開港,還成功擊退法國、美國船艦,更在全國各地立下“洋夷侵犯,非戰則和,主和賣國”的斥和碑,以示其鎖國決心。由此可知,大院君的“衛正斥邪”與鎖國政策實為一體兩面,即鞏固朝鮮原有的“事大交鄰體制”,確保朝鮮自主之權力。[23]然而,高宗親政后,不滿大院君專斷獨裁,欲奪回王權,遂反對“衛正斥邪”政策,并重用王妃閔氏一族,暗中削弱大院君的權勢。

當時,日本推行明治維新,內政外交為之一變。日本對馬藩按慣例向朝鮮通告日本王政復古之事,但朝鮮卻因日本書契不符合過去文書定式,竟拒絕受理。日本君臣感覺受辱,憤然商討“征韓論”的可行性。[24]為此,日本派出軍艦探查朝鮮海岸,并炮擊江華島,要求朝鮮簽訂《日朝修好條規》,確定朝鮮為自主之邦,間接否定中朝宗藩關系的正當性,埋下破壞中朝宗藩關系的潛在威脅。[25]除了日本強行締約外,朝鮮北邊還有俄國虎視眈眈,而英國為了對抗俄國,也有北上朝鮮之虞,朝鮮只能依靠清帝國。由于伊犁危機,清帝國注意到俄國的威脅,決定由防日轉為聯日抗俄,所以才有黃遵憲“親中國,結日本,聯美國”的《朝鮮策略》。[26]《朝鮮策略》的基調雖是親中聯日美,卻引發朝鮮儒生們的抗議,而日本對朝鮮的威脅也日益嚴重,逐漸引起中國的戒心。1882年,朝鮮發生“壬午兵變”,朝鮮亂兵火燒日本公使館,遂在《濟物浦條約》允許日本在使館駐軍的權力,給了日本干預朝鮮的機會。為了穩定朝鮮政局,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支持閔氏戚族執政,軟禁大院君,并希望朝鮮與美國簽訂商約,借以引入美國勢力,避免日本獨占朝鮮,制衡俄國南下之憂,還可以讓歐美列強互相牽制,達成均勢狀態,中朝宗藩關系也可以相對強化,逐漸擴大中國在朝鮮的影響力。因此,在李鴻章示意下,朝鮮全面開放門戶,未料卻讓朝鮮淪為歐美列強競爭的肥肉。[27]

朝鮮開國后,清政府發現“屬邦自主”的宗藩慣例,無法得到歐美各國的認同,并與《國際法》的“屬國外交限制權”互相矛盾,讓朝鮮外交成為傳統天下秩序與國際法秩序原理并存的“兩截體制”。為了解決“兩截體制”衍生的種種問題,北洋大臣李鴻章欲改變宗藩體制的慣例,將“宗藩關系”實體化,讓日本、歐美各國承認中朝宗藩關系的合理性,達到列強均勢、保護朝鮮的目的。[28]但事與愿違,中國越想加強中朝宗藩關系,反而讓朝鮮越傾向自主,試圖脫離宗藩體制。再加上歐美各國傳入的新式知識,使年輕官員如金玉均、洪英植、樸永孝等人主張聯日排中,掙脫清帝國對朝鮮的控制,于是這些人趁著中法戰爭之際,發起“甲申政變”,殺死事大派重要人物如閔臺鎬等人,另組新政府,并徑自宣布朝鮮獨立,實行君主立憲。[29]在清軍反擊下,“甲申政變”很快被平息,事大派重奪政權,金玉均等人亡命日本。

金玉均等人發動政變的原因,主要受日本駐朝公使竹添進一郎的煽動,使朝鮮國內反日情緒大漲,中日關系極為緊張,日本不得不采取“軍事退卻、外交進攻”的政策。[30]為了穩定朝鮮政局,李鴻章同意釋回大院君李昰應,[31]牽制閔氏戚族,提升事大黨的力量。[32]以朝鮮王妃閔妃為首的閔氏戚族擔心大院君報復,又擔心中日沖突將危害朝鮮利益,所以接受朝鮮總海關稅務司兼外交顧問穆麟德(Paul Georg von Mllendorff)“聯俄拒清”的建議,遣人與俄國秘密談判陸路通商問題,初步確定了《第一次朝俄密約》的基本內容。[33]清政府很快得到朝鮮準備聯俄的風聲,問責朝鮮政府。為了掩人耳目,穆麟德代為穿針引線,與俄國駐日公使戴維道夫(Davidov)于1885年2月14日在東京秘密簽訂《第一次朝俄密約》。[34]朝鮮求俄國保護、簽訂密約的消息很快引起列強的警覺。

由于《第一次朝俄密約》的刺激,李鴻章決定加強控制朝鮮內政外交,避免朝鮮投向俄國懷抱。日本、英國亦深感不安。日本擔心俄國趁機侵奪朝鮮,屆時日本將喪失控制東北亞的門戶之鑰;英國則擔心俄國遠東艦隊悄然南下印度洋,使英國在阿富汗的軍隊陷入被俄軍南北夾殺的窘境,于是派船艦強行占領朝鮮的巨文島(Port Hamilton),防止俄國遠東艦隊南下支援,是為“巨文島事件”。[35]日本對英俄兩國在東北亞的沖突相當焦慮,擔心俄國乘勢奪取朝鮮,但“甲申政變”讓日本在朝鮮的勢力大減,遂以默認中朝宗藩關系為前提,鼓動北洋大臣李鴻章控制朝鮮的內政外交。[36]由此可知,“巨文島事件”是圍繞朝鮮各種矛盾更加激化的標志,象征朝鮮已成為東亞國際政治斗爭的漩渦。為了阻止朝鮮與俄國私下聯系,李鴻章幾乎全盤接受日本外務卿井上馨的建議,如斥退穆麟德、重用金弘集與金允植,并任命袁世凱擔任駐扎朝鮮總理交涉通商事宜大臣,[37]加強控制朝鮮內政外交,將松散的宗藩關系轉成《國際法》承認的宗屬關系。

李鴻章的朝鮮政策雖能切中時弊,卻未顧及朝鮮本身的情況,不但輕忽了閔氏戚族的能量,也忽略了朝鮮長期黨派傾軋的問題,更因其主張聯英拒俄,未能積極交涉“巨文島事件”,[38]使朝鮮懷疑清政府欲以朝鮮為籌碼,以饗列強。[39]尤其是釋回大院君之事,等于激化朝鮮內部斗爭,使朝鮮君臣不信任清政府,對中朝宗藩關系實害多利少。[40]最后,在中國長達兩年的交涉下,英國同意退出巨文島,俄國也承諾“在任何情況下都絕不占領朝鮮領土”,[41]并承認中朝宗藩關系,以實現俄國在朝鮮的最大利益。[42]由此可知,“甲申政變”突顯中日兩國在朝鮮半島的競爭,讓朝鮮心生警惕,欲聯俄制華,避免卷入中日兩國的紛爭,而“巨文島事件”即代表英國對俄國插手朝鮮的抗議,暴露了清政府的實力不足,使朝鮮頓生輕視之心,甚至認為朝鮮與其指望清政府保護,還不如依靠美國更為妥當。[43]

中朝宗藩關系的存在,雖能緩解列強對朝鮮的進逼,但清政府卻發現朝鮮竟暗中接觸俄美等國,使清政府勢必進一步干涉朝鮮內政外交,也反映出中朝宗藩關系必須走向實體化的趨勢,否則將重蹈丟失琉球與越南的覆轍。然而,李鴻章的策略卻弄巧成拙,反而讓閔氏戚族投靠俄國,再加上商務委員袁世凱對朝鮮政府的高壓政策,動輒威嚇脅迫,朝鮮君臣不堪受辱,試圖“引俄斥華”,遂有《第二次朝俄密約》之事。清政府對朝俄聯盟之事極為重視,不惜整軍備俄,也要保全朝鮮,商務委員袁世凱更大膽建議罷黜高宗,另立新王,但因李鴻章擔心引發日本與俄國的聯手反擊,破壞朝鮮均勢局面,此議遂息,而朝俄聯盟與《第二次朝俄密約》也在朝俄兩國雙雙否認下,不了了之。[44]不過,李鴻章重新調整策略,不再干涉朝鮮宮廷紛爭,加強控制朝鮮經濟,并延續“以夷制夷”的方針,采取聯俄制日、聯英制俄的政策,盡量排除俄國、日本在朝鮮的勢力,可見在日、俄、英三國互相掣肘的情況下,清政府才能勉強維持其宗主權。

經過一連串的風波后,朝鮮君臣不得不重新審視中朝宗藩關系,似乎放棄自主的意圖,約束親美、俄、日的改革派官員,但這些親中的作為只是為了麻痹袁世凱,使其放松戒備。袁世凱不疑有他,以為朝鮮君臣已心服口服,不再存有異志。[45]殊不知,朝鮮君臣的謙恭態度,不過是假象而已。事實上,袁世凱的高壓手段,讓朝鮮反華意識日趨強烈,逐漸形成中朝對立的局面,并遣使赴華,指控袁世凱在朝鮮的種種劣行,試圖讓清政府調走袁世凱。但在李鴻章的支持下,袁世凱仍繼續留任商務委員,讓朝鮮君臣倍感壓力。[46]朝鮮自知力量不足,卻有計劃地破壞事大禮儀,如樸定陽違制問題,趙大妃喪禮問題等,皆利用《國際法》挑戰中朝宗藩關系的合法性,模糊了中朝兩國的君臣名分,削弱清政府在朝鮮的影響力,加速了中朝宗藩關系的惡化。[47]

從朝鮮獨立到日韓并合

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中日兩國開戰不久后,日本很快用武力控制朝鮮政府,強迫朝鮮廢除《中朝水陸通商章程》,并締結《日韓攻守盟約》,防范朝鮮尋求俄國保護。[48]為了徹底掌控朝鮮,日本公使大鳥圭介扶植開化黨人,并起用大院君李昰應,借以驅退閔氏外戚勢力。在日本的干涉下,朝鮮仿照近代國家的內閣組織,由金弘集擔任總理大臣,并根據日本的建議,制定新法,先后頒布了200多條法令,稱為“甲午更張”。[49]金弘集內閣的改革措施,看似推動朝鮮近代化,實則強化日本對朝鮮的控制,而大院君與開化黨互相傾軋,讓金弘集內閣陷入困境,無法推展政務。所謂的“甲午更張”只是紙上談兵。[50]

在日本的壓迫下,高宗李熙遣使赴華,暗中求援,希望聯中制日。[51]因此,大鳥公使認為,控制朝鮮的首要之務就是切斷中朝宗藩關系,借以弱化朝鮮的王權,[52]于是要求朝鮮廢除一切宗藩慣例,還派遣專使,前往歐美各國,宣布朝鮮獨立之事,[53]并向朝鮮高宗提議建元稱帝,改易王室尊號,宣示朝鮮國王與清朝皇帝平起平坐,消除“從屬中國”的名分隱喻。朝鮮君臣皆驚駭不應。隨著清軍節節敗退,朝鮮君臣失去最后希望,只好勉強同意日本的要求,[54]于是在1895年1月7日,朝鮮高宗頒布《洪范十四條》,作為朝鮮自主的基本大法,并率李氏宗親、文武百官誓告宗廟,向歐美各國宣告朝鮮獨立。[55]

甲午戰后,清政府承認朝鮮為自主之國,象征中國力量退出朝鮮半島,也失去了東亞的領導地位。[56]朝鮮王妃閔氏認清甲午戰后的東北亞新格局,認為朝鮮必須依靠俄國,掣肘日本,于是積極拉攏俄國。[57]朝鮮的親俄行動,[58]讓日本大為緊張,決定除去閔妃。[59]新任日本駐朝公使三浦梧樓暗中指使日本浪人闖入景福宮,瘋狂斬殺閔妃及多名宮女,稱為“乙未事變”。[60]“乙未事變”引起朝鮮君臣的憤怒,也讓日本受到國際輿論的指責,反日情緒日益升高,俄國駐朝公使韋貝更要求日本必須調查真相、審判罪人。為了免除日本的責任,三浦公使強迫高宗下詔罷黜閔妃,又將廢后詔書照會各國公使館,更造謠閔妃未死的謠言,徹底否認“乙未事變”的責任。[61]日本公使的行徑,讓朝鮮民眾相當憤怒,甚至自組義兵,主張為閔妃報仇,到處攻擊日軍與親日官員。[62]

俄國公使韋貝利用朝鮮反日之勢,調俄兵入漢城,準備收容高宗,使俄國能混水摸魚,趁機插足朝鮮半島。1896年2月11日,朝鮮高宗逃出王宮,躲入俄國公使館,是為“俄館播遷”。[63]在俄國的保護下,高宗下令逮捕親日派官員,親日派官員多被殺或逃亡日本,親俄派官員重掌大權,[64]并在獨立協會的鼓動下,高宗李熙正式稱帝,[65]改國號為“大韓帝國”,改年號為“光武”,向世界各國證明朝鮮是獨立之國。[66]

“俄館播遷”的發生,讓俄國在朝鮮的力量大為擴張,不但打亂了日本在朝鮮的布局,朝鮮的親日派勢力幾乎被連根拔除,也讓日俄兩國不得不正面對決,殖民競爭更趨激烈。為了不讓日俄沖突尖銳化,日俄兩國多次談判,協調日俄在朝鮮的勢力范圍,先后簽署了《小村–?? 韋貝協定》、《山縣–?? 羅巴洛夫協定》及《西–?? 羅先協定》,[67]顯示日本完全擺脫了“乙未事變”造成的被動局面,并與俄國瓜分朝鮮利權,逐步培養親日勢力,進而控制朝鮮人事權、財政收支、借貸國債、架設電線等利權。

1905年日俄戰爭的爆發,可說是日俄兩國在東北亞的決戰。日本大勝俄國后,與俄國簽訂《樸次茅斯和約》(Treaty of Portsmouth),俄國勢力退出朝鮮半島,并承認日本擁有大韓帝國政治、軍事、經濟上的優越地位。為了避免大韓帝國淪為日本的“保護國”,高宗李熙派遣密使,向歐美各國求援,希望各國出面斡旋,確保大韓帝國的獨立。[68]對此,日本駐韓公使林權助建議收回大韓帝國的外交權,斷其對外求援之路,避免歐美各國干預,于是強迫大韓帝國簽訂《第二次日韓協約》。[69]

日本特派大使伊藤博文謁見高宗時,主張大韓帝國雖成為日本的保護國,但仍有附庸性的獨立,[70]并指出日本為了朝鮮,不惜與中國、俄國開戰,才保全了大韓帝國,[71]所以大韓帝國外交權應由日本政府代理,才能鞏固日韓兩國的關系。伊藤博文高宗李熙請求保留遣使的形式,希望通融。[72]農商工部大臣權重顯也反駁伊藤博文的說法,指出一旦接受《第二次日韓協約》,大韓帝國失去獨立的名實,國家地位甚至比朝鮮時代的“屬邦”還低。[73]伊藤博文無視韓國君臣的哀求,并指出大韓帝國根本沒有獨立的實力,必須由日本代理韓國的外交權,這樣日本會保證大韓帝國的內政自治權與皇室尊嚴。[74]無力反抗的高宗只好忍痛簽訂《第二次日韓協約》,但日本并未就此滿足,很快又因“海牙密使事件”,逼迫高宗退位為太上皇,由皇太子李坧即位,并要求大韓帝國簽訂《第三次日韓協約》,日本全面控制韓國內政外交。眼見國將不國,朝鮮志士安重根憤然刺殺朝鮮統監伊藤博文。[75]日本舉國震驚,國內主張合并韓國一派占據上風,于是1910年8月22日,韓國統監寺內正毅迫使純宗李坧簽訂《日韓并合條約》,正式宣告大韓帝國并入大日本帝國,并另成立朝鮮總督府,至此朝鮮半島成為日本屬地,作為侵略中國的戰略基地。[76]

后冷戰格局下的朝鮮半島問題

追溯近代東亞歷史的發展,可知朝鮮半島的安全問題,不只涉及中日兩國的競爭與國力消長,也是傳統東亞世界秩序崩潰后如何重建新秩序的縮影。在歐美帝國主義的殖民滲入下,亞洲諸國的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無不劇變,以中國為中心的朝貢體系及傳統東亞世界秩序徹底瓦解,只好接受歐美國際法體系的條約觀、主權概念及其民族國家體制。為了擺脫歐美殖民帝國的壓迫,東亞諸國先后有孫文的大亞細亞主義,日本的大東亞共榮圈,毛澤東的社會主義亞洲等嘗試,欲重建亞洲諸國新秩序,最后卻以失敗告終。直到今日,亞洲諸國仍在后冷戰的框架內進行博弈,試著奪回話語權,或利用民族主義削弱歐美國家對本國的政經勢力,卻始終無法擺脫美國的影響,為亞洲諸國的安定和平埋下了隱患。

二戰后的朝鮮半島同樣無法實現獨立自主的目標。受到美蘇冷戰的影響,朝鮮半島被劃分為南北兩個勢力范圍,各自被美國與蘇聯操控。正是復雜的東亞地緣政治和美蘇冷戰環境,再加上北朝鮮的威脅與國內政局的不穩定,韓國只能利用過去19世紀朝鮮王朝的事大主義與平衡外交的歷史經驗,想辦法在周邊國家及美蘇大國的夾縫里尋求生存之道。為了防御蘇聯與北朝鮮的軍事力量,韓國必須仰賴美國力量,與之締結軍事同盟條約。朝鮮戰爭結束后,韓國設法培植國力,保持彈性的外交空間,盡量在美蘇之間保持中立,避免被卷入美蘇兩國的冷戰沖突,并在美國的壓力下,利用《國際法》,盡可能維護國家利權,保持韓國各方面的獨立性,避免隨時被美國當作棋子犧牲的命運。

由于韓美軍事同盟是建立在朝韓分裂基礎之上,使韓國不得不仰賴美國的保護,而韓國經濟也必須靠美國的扶持,承擔駐韓美軍的龐大支出。即使韓國內部斗爭不斷,但“親美抗朝”的策略是韓國建立以來一直奉行的外交原則,并沒有因為政府領導人的更替或韓國民眾的反美運動而有所改變。蘇聯崩潰后,美蘇兩大陣營的冷戰也隨之結束。北朝鮮因蘇聯解體與中國經濟改革,一下子就失去了共產主義陣營國家的大量援助,但北朝鮮卻憑借其地緣政治與核武器的優勢,要求中、美、日三國讓利。[77]在此過程中,中、美、日三國形成某種默契,合作解決朝鮮半島問題。[78]從這點來看,朝鮮半島的南北韓政權仍在二元對抗的框架內,仍未走出冷戰格局。正因為北朝鮮擁核的風險,讓韓美軍事同盟不但沒有結束,反而超出了朝鮮半島的攻守范疇,成為美國“亞太再平衡”戰略的重要支柱之一。在美國的保護下,韓國的軍事壓力相對較小,積極產業升級,減少對美國的經濟依賴,變為信息高科技型產業為主的經濟大國,并發揮小國外交的優勢,積極發展與周邊國家的關系,在國際舞臺上發揮積極的作用。尤其在個別議題上,韓國不再受限于“親美抗朝”策略,并盡可能在不沖擊美韓雙邊關系的前提下,與日本、中國、俄羅斯進行對話,低調維護本國利益。

在南北韓互相競爭的情形下,美國、中國、俄羅斯、日本都不愿意看到南北韓沖突或和平統一,否則美國勢力將退出亞洲,亞洲權力格局也會失去平衡。但隨著中國經濟的崛起,中國勢必完成產業升級與經濟轉型,對周邊諸國的市場、資源、土地、勞動力也會逐漸增加需求,而“一帶一路”政策就是要重新定位中國未來戰略發展,將中國自身發展與亞洲整體發展相聯系。這樣一來,中國利益之所在,必然與以美國為主的亞洲諸國秩序有所沖突,原本東亞權力格局必須重新調整,所以有東海海洋天然氣資源開發之爭,或中日韓自由貿易區談判僵持不下等問題。除了資源開發與貿易談判等“商戰”之外,美國與東亞諸國軍事協定的合作與對抗問題,更容易觸發中國與周邊諸國的長期矛盾,“薩德危機”即是一例。在此背景下,中國需要積極思考小國外交的特征及其面臨的種種困難,盡量維持均勢局面,消除亞洲諸國的不安,獲得周邊國家的信任。特別是在當前多邊外交新形勢下,中國有必要更多倚重小國的支持,并超越民族主義,尊重亞洲諸國的文化差異,進而建構一個包容多元文化的中華文化共同體。

(作者單位:浙江大學歷史系)

注釋:

*本文為浙江省社科規劃“之江青年課題”《朝鮮華夷觀與清代中朝宗藩關系研究》研究成果之一(項目號:16ZJQN031YB)。

[1] 試舉一例,中國北洋政府處理歐美列強欲分裂中國領土的詭計時,北洋政府的外交官們就是根據“國際法”據理力爭,舌戰群雄,才得到了更多斡旋的空間,勉強保住國家利權,也讓歐美帝國主義國家難以合作謀華,中國才不至陷入被瓜分殖民的悲慘下場。參見張啟雄:《外蒙主權歸屬交涉,1911?1916》,臺北“中研院”近史所1995年版;馮明珠:《近代中英西藏交涉與川藏邊情——從廓爾喀之役到華盛頓會議》,臺北“故宮博物院”1996年版;唐啟華:《巴黎和會與中國外交》,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

[2] 柴田純志:《小國とは何か?》,載《一橋研究》第11卷第2期。

[3] 范永聰:《事大與保國——元明之際的中韓關系》,香港教育圖書公司2009年版。

[4] 李基白:《韓國史新論》,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94年版,第171?175頁。

[5] 夫馬進:《朝鮮燕行使と朝鮮通信使》,名古屋大學出版會2015年版,第32?35頁。

[6] 山內弘一:《朝鮮からみた華夷思想》,山川出版社2013年版,第37?38頁。

[7] 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宣祖修正實錄》卷6,第5頁b,宣祖二十五年四月癸卯。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62,中華書局1977年版,《援朝鮮》,第963?980頁。

[8] 宋應昌:《宋經略奏議二》,《明經世文編》卷402,《慎留撤酌經權疏》,第4356頁。

[9] John Whitney Hall,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Japan: Vol.4 Early modern Japa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235?300.

[10] 李弼媛:《光海君王權強化策限界》,載《(歷史與歷史教育)》第17卷。

[11] 韓明基:《光海君代大北勢力政局動向》,載《韓國史論》第20輯。

[12] 李肯翊:《燃黎室記述》卷22,景仁文化社1976年版,《仁祖朝故事本末·癸亥靖社》。

[13] 尤淑君:《“華夷之辨”與清代朝鮮的事大政策》,載《山東社會科學》2015年第4期。

[14] 劉家駒:《清朝初期的中韓關系》,文史哲出版社1986年版,第149?169頁。

[15] 李在喆:《朝鮮後期士林現實認識政局運營論》,集文堂2009年版,第24?25頁。

[16] 劉家駒:《清初朝鮮潛通明朝始末》,載許倬云編《中國歷史論文集》,臺灣商務印書館1994年版。

[17] 孫衛國:《大明旗號與小中華意識:朝鮮王朝尊周思明問題研究》,商務印書館2007年版。

[18] 李巖:《朝鮮朝中期四色黨爭的文化性格》,載《韓國學論文集》2013年。

[19] 葛兆光:《從“朝天”到“燕行”:17世紀中葉后東亞文化共同體的解體》,載《中華文史論叢》2006年第1期。

[20] 成佑曾:《茗山燕詩錄·地》,載林基中編《燕行錄全集》第69冊,第199頁。

[21] 李在學:《燕山紀事·利》,載林基中編《燕行錄全集》第59冊,第77頁。

[22] 糟谷憲一:《大院君政権の権力構造——政権上層部の構成に関する分析》,載《東洋史研究》第49卷第2號。

[23] 樸宗根:《朝鮮近代における民族運動の展開——開化·東學·「衛正斥邪」思想と運動を中心として》,載《歷史學研究》第452號。

[24] 石田徹:《明治初期日朝交渉における書契の問題》,載《早稻田政治經濟學志》第356號。

[25] 張啟雄:《“中華世界帝國”與近代中日紛爭》,載《近百年中日關系論文集》,“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1992年版。

[26] 楊天石:《黃遵憲的朝鮮策略及其風波》,載《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3期。

[27] 伊原澤周:《近代朝鮮的開港:以中美日三國關系為中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版。

[28] 張啟雄:《清末中韓宗藩關系的政策轉變——從宗藩關系到宗屬關系》,載《國際中國學研究》第12輯。

[29] 李光麟:《開化黨研究》,一潮閣1973年版。

[30] [34] 曹中屏:《韓國近代史(1863?1919)》,東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117?119頁,第126頁。

[31] [33] 中研院近史所編:《清季中日韓關系史料》,號902,第1509頁,光緒十年十月二十八日總署收北洋大臣李鴻章函。號928,第1582頁,光緒十年十二月初二日總署收吉林將軍函;號969,第1709頁,光緒十一年二月二十日總署收吉林將軍希元文;號999,第1832頁,光緒十一年五月十一日總署收北洋大臣李鴻章文。

[32] 菊池謙讓:《朝鮮最近外交史:大院君伝附王妃の一生》,載石坡學術研究院編《興宣大院君史料彙編》第4冊,玄音社2005年版,第502-509、517-518頁。

[35] 呂萍:《朝鮮巨文島事件與清政府的對策》,載《長春師范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3期。

[36] [40] 林明德:《袁世凱與朝鮮》,臺北中研院”1970年版,第105?111頁。第117、120頁。

[37] 北平故宮博物院編:《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卷9,臺北文海出版社1970年版,《李鴻章奏派同知袁世凱接辦朝鮮交涉通商事宜摺》,第13a?13頁b。

[38] 吳汝綸編:《李文忠公全集—電稿》卷5,臺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版,《寄譯署(光緒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午刻)》,第3633頁。季南:《英國對華外交1880-1885年》,許步曾譯,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第192-202、306-310頁。岡本隆司:《屬國與自主之間—近代中朝關系與東亞的命運》,黃榮光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2年版,第416頁。

[39] 亞細亞問題研究所、舊韓國外交文書編纂委員會編:《舊韓國外交文書(英案1)》,漢城高麗大學校1965年版,卷13,號215,第130?131頁;號220,第133頁;號239,第140?142頁;號396,第215?216頁。為了支持中國擁有朝鮮的宗主權,英國不承認朝鮮為獨立國家,故不在朝鮮設公使館,只置領事館,受北京英國公使館節制。

[41] 伊藤博文編:《秘書類纂朝鮮交涉資料》,東京原書房1970年版,中卷,第175頁。

[42] 張蓉初譯:《紅檔雜志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130-131頁。

[43] 國史編纂委員會編:《尹致昊日記》,漢城國史編纂委員會1973年版,冊1,第55-56頁,高宗二十一年三月初四日;第77頁,高宗二十一年六月廿八日。

[44] 尤淑君:《朝俄聯盟與袁世凱的廢王之計》,載《社會科學戰線》2016年第7期。

[45] [46] 吳汝綸編:《李文忠公全集——電稿》,卷7,《寄譯署(光緒十二年九月初六日)》,第3688頁。卷19,第3335?3336頁,光緒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議留袁世凱駐朝。

[47] 尤淑君:《從趙太妃之薨論清政府對朝鮮的名分控制》,載《清史研究》2014年第4期,第39?49頁。

[48] 亞細亞問題研究所編:《舊韓國外交文書(清案2)》,漢城高麗大學校1965年版,卷9,號1832,第322-323頁,高宗三十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49] [53] 首爾大學校古典刊行會編:《日省錄(高宗篇)》,首爾大學校古典刊行會1972?1974年版,冊31,卷409,第52a?55頁b,開國五百三年甲午六月二十五日。冊31,卷409,第70頁a,開國五百三年甲午六月二十八日。

[50] 尤淑君:《甲午戰后的中朝關系》,載《山東社會科學》2014年第5期。

[51] [59] [64]黃玹:《梅泉野錄》,收入韓國學文獻硏究所編:《黃玹全集》,首爾亞細亞文化社1978年版,下冊,卷2,第158-159頁。第179頁。第193?195頁。

[52]《外務省記録·対韓政策関係雑纂——在韓苦心録》,第30頁,JACAR Ref. B03030197800,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森山茂德:《近代日韓関係史硏究:朝鮮植民地化と國際関係》,東京大學出版會1987年版,第28-33頁。

[54] 黃玹:《黃玹全集·梅泉野錄》,下冊,卷2,第150頁;《外務省記録·朝鮮國王及諸大臣ニ內政改革ヲ勧告ノ件》,第8頁,明治二十七年十月八日,JACAR Ref. B03050309900,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

[55] 首爾大學校古典刊行會編:《日省錄(高宗篇)》,冊31,卷415,第35頁a,開國五百三年甲午十二月十七日。主上殿下改稱大君主陛下,王妃殿下改稱王后陛下,王世子邸下改稱王太子殿下,教書改詔書,王令改敕令,箋改表。森山茂德:《近代日韓関係史硏究:朝鮮植民地化と國際関係》,第34頁。

[56] 田濤編:《清朝條約全集》卷2,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911頁,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中日馬關新約。法蘭克(O. Fanke):《三國干涉還遼秘聞》,王光祈譯,中華書局1929年版,第26?39頁。

[57] 無何有郷主人:《今世人物評伝叢書:山縣有朋》,東京民友社1896年版,第148頁。

[58] 當時《漢城新報》編輯小早川秀雄指出:“日本對韓政策的失敗,必然導致俄國遠東政策的成功。當時的韓國被置于俄日之間,如同雙龍戲珠”。小早川秀雄:《閔妃弒害記》,漢城汎文社1965年版,第30頁。

[60] 《外務省記録·韓國王妃殺害一件(第一巻)》,第1、2、4、15、18?20頁,Ref. B08090168000;,《韓國王妃殺害一件(第二巻)》,第43頁,Ref. B08090168700,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黃玹:《黃玹全集·梅泉野錄》,下冊,卷2,第183?184頁。

[61] “Murder of Korea’s Queen”, The New York Times, October 14(1895);李玟源:《明成皇后弒害事件的真相》,載《韓國學報》(臺北)2004年第18期。

[62] 韓永愚:《韓囯社會の歴史》,東京明石書店2003年版,第478?480頁。

[63] 《外務省記録·各國內政関係雑纂韓國ノ部·12著任當時の狀況(第二巻)》,Ref. B03050003900,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

[65] Andre Schmid, Korea between empires, 1895?1919,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c2002, pp.72?78.

[66] 《公文雑纂(明治三十年·第十三巻)·朝鮮國々號改稱ノ件ニ付本邦駐剳同國特命全権公使李夏栄ヨリ通牒ノ件·二通》,Ref. A04010035200,日本國立公文書館藏;《公文雑纂(明治三十年·第十三巻)·朝鮮國大君主陛下皇帝ノ稱號式ヲ挙行セラレ故王后陛下ヲ皇后ニ追封アリタル件》,Ref. A04010035400,日本國立公文書館藏。

[67] 《外務省記録·韓國問題に関する日露両國間協商一件/小村·ウエーバー協定山縣·ロバノフ協定》,Ref. B03041182100,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宋成有:《甲午戰爭后韓末改革的外力介入與韓國君臣的對應》,載北京大學韓國學研究中心編:《韓國學論文集》2004年第12輯,第146頁

[68] 金基奭:《光武帝の主権守護外交》,海野福壽編《日韓協約と韓囯併合:朝鮮植民地支配の合法性を問う》,東京明石書店1995年版,第133?135、140?162、178?181頁。

[69] [70] [71] [72] [73] [74] [76] 海野福壽編:《韓囯併合:外交史料》上冊,東京不二2004年版,《伊藤特派大使、韓國大臣らと會見筆記》,第317?322頁;《第二次“日韓協約”》,第326?328頁。《スチーブンス外交顧問意見書》,第361頁。《伊藤特派大使、韓國大臣らと會見筆記》,第318頁。《伊藤特派大使內謁見始末》,第336?337頁。《伊藤特派大使、韓國大臣らと會見筆記》,第320?321頁。《伊藤特派大使、韓國大臣らと會見筆記》,第322頁。《伊藤特派大使、韓國大臣らと會見筆記》,第322頁。《韓國併合條約初案》,第718?719頁;《韓國併合條約裁可予定につき通報》,第720頁。

[75] 中野原雄:《安重根:日韓關係の原像》,東京亞紀書房1994年版。

[77] 沈志華:《最後の「天朝」——毛沢東·金日成時代の中國と北朝鮮》,朱建榮譯,東京巖波書店2016年版。

[78] 東岡徹:《核実験「米國こそが駆り立てた張本人」北朝鮮が反発》,《朝日新聞》2016年9月11日,http://www.asahi.com/articles/ASJ9C5W13J9CUHBI0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