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來,新中國面臨種種社會挑戰,其中即包括國家如何規制貿易行為,并將其納入國家計劃經濟中。在此背景下,沿海走私扮演著極為復雜的角色,其一方面挑戰了政府對貿易的控制,影響了中國的對外關系;另一方面又在計劃經濟的籠罩下,為民眾提供了眾多緊缺的生活必需品。歷史學家Philip Thai近期發表的論文,基于各類一手史料,聚焦于1950~53年、1956~57年、1961~65年間的三波沿海走私高潮,對這一我們知之甚少的問題進行了系統討論,進而揭示出毛澤東時代的走私貿易,不僅是一種非法的威脅,也是政治運動攻擊的靶子,還是一個時代必要的貿易渠道和民眾的生存策略。

新中國初創之時,成立了新的海關總署來取代舊的海關機構,并試圖全面接管對外貿易,但是各種非正式的貿易網絡依舊存在,典型例證即為20世紀50年代的沿海走私貿易,其主要集中于上海、廣州和汕頭等傳統口岸城市。為了清理沿海走私,國家采取了一系列舉措,如政治運動、教育宣傳和公開審判等,旨在壓縮沿海走私的生存空間,走私問題亦隨之政治化,走私參與者被視為不法商人、封建殘余和反革命分子,在很多時候,走私甚至成為一種政治罪。

走私者的行為基本是由經濟利益驅動的,從走私的商品來看,其大宗皆為當時供應短缺之物,包括手表、藥品和鉛筆等日用品。事實上,在利益驅動下,一些與海關事務有交集的地方干部亦參與到走私活動中。有干部在香港和澳門負責為國家采購朝鮮戰爭的急需物資,他們在這一過程中發現了諸多“商機”,將一些有利可圖的商品走私至中國,并逃避關稅,甚至“武裝走私”,1952年,葉劍英為此批捕的軍人和干部人數超過500人,由此可見問題之嚴重。

但對于普通民眾,則有另一個版本的沿海走私歷史。社會主義改造和大躍進為中國的工業化創造了條件,但同時也帶來生活必需品的嚴重短缺。民眾不僅不把走私當作一種犯罪,反而將其視作維系自己日常生活的重要渠道。尤其是在大躍進之后,日用品供不應求的問題更加突出,上海和廣州等地的民眾不得不更多地依賴走私,以獲取日用生活品,民眾雖然沒有試圖“逃離國家”,但卻在國家內部找到了求存的方式。與此同時,短缺經濟為走私者創造了巨大的利潤空間,譬如在1956年,可可粉在香港的基本價格為1.27元每斤,但是走私到中國之后,其在黑市的價格為17元每斤。如此巨額的差價成為走私者甘冒巨大風險的首要肇因。

透過重構沿海走私這一段隱而不彰的歷史,作者指出初生的計劃經濟和活躍的地下經濟在毛澤東時代是一種共生而非敵對的關系,其深深地嵌入到新中國社會主義轉型和民眾的日常生活中。Maria Los在分析蘇聯和東歐的歷史時,曾將此類經濟活動理解為計劃經濟之外的“第二經濟”(second economy),這一概念或許能幫助我們更好地解釋毛澤東時代的沿海走私:第一,我們需要跳出政治和經濟犯罪的范疇,來看待毛澤東時代沿海走私的社會含義,如此才能重新理解社會主義日常生活的豐富面向;第二,對走私社會含義的剖析,有助于我們理解毛澤東時代國家政權的能力所及之范圍,以及其局限所在。(文/草蒼)

Philip Thai, “Old Menace in New China: Coastal smuggling, illicit markets, and symbiotic economies in the early People’s Republic”, Modern Asian Studies, no.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