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盧寧(Nicholas Loubere) | 瑞典隆德大學東亞與東南亞研究中心
[導讀]近年來,精準扶貧在國家發展規劃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而“小微信貸”則是精準扶貧最主要的政策手段之一。這篇文章提醒我們,小微信貸政策背后是“二元對立”的中國發展策略:鄉村和農民是落后的,只有通過經濟社會的發展才能趕上發達的城市地區。這一政策忽視了發達和不發達地區、城市和農村、富人和窮人之間不平等關系的影響,忽視了發達地區和富人本來就是這些不平等關系的受益者,以及其本應承擔的責任,轉而強調“落后”源自于貧困人口的努力和認識程度不足。正因如此,小微信貸項目并沒有真正地減少“貧窮”。相反地,這些發展項目在與各社會力量的互動中,盡管改變了既有不平等關系的自然演化軌道,卻催生了新的不平等關系。本文原刊于《文化縱橫》,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發,供讀者參考。
長期以來,中國城鄉關系一直被視作二元對立的——鄉村代表著僻壤、邊緣和不發達的地區,城市則是中心、現代和繁榮的象征。從相關政策中可以看出,中國的發展策略很大程度上基于這一假設:鄉村和農民是落后的,其需要通過經濟社會的發展才能趕上發達的城市地區。在改革開放的大潮之下,將鄉村納入國內和全球經濟市場成了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成了國家的政策目標。“小微信貸”便是近年來中國政府干預鄉村發展(特別是開展鄉村扶貧)的主要政策手段之一。
眾所周知,小微信貸是為農民提供小額貸款的重要渠道,試圖以此來刺激鄉村自下而上的發展,進而把鄉村和農民整合進現代金融體系之中。中國的發展經驗有助于我們反思線性的、市場導向的全球發展思潮。概言之,發展并不是一個線性演進的過程,發展/落后的二分,其實是不同體系層級之間不平等關系互動的產物。
政府干預在某些時候可能會再生產甚至強化既有的不平等關系,“落后”并不會因為來自社區以外的援助而發生根本改變。更重要的是,小微信貸政策及市場導向的線性發展觀忽視了發達和不發達地區、城市和農村、富人和窮人之間不平等關系的影響,忽視了發達地區和富人本來就是這些不平等關系的受益者,以及其本應承擔的責任,轉而強調“落后”源自于貧困人口的努力和認識程度不足。
因此,本文將轉而從一種“關系”的視角,全面審視小微信貸的悖論性角色。一方面,小微信貸的擴張確實使得部分貧困群體得以改變命運;另一方面,小微信貸也導致部分邊緣群體更加邊緣化。在此基礎上,本文還將進一步剖析發展的主流話語在中國鄉村情境下的轉變,尤其是發展是如何被定義的,以及引導發展的責任在哪里。
▍小微信貸在中國
(一)歷史視野下的中國小微信貸
20世紀80年代,小微信貸開始進入中國,其最初屬于國際組織(例如樂施會)的發展項目,隨后逐漸成為中國政府大型扶貧計劃的組成部分。在20世紀90年代,數以百計的小規模非盈利組織開始為受助人口提供小微信貸,其在中國的爆炸式增長則主要歸功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的一組研究人員。在部分國際小微信貸重要機構(如格萊珉基金和聯合國計劃開發署)的支持下,這些研究人員發起了相關的研究項目。事實上,這些研究最終變成了游說政府的有力憑據,并且推動了政府為小微信貸作為鄉村發展策略提供政策支持。
在整個20世紀90年代,小微信貸在中國越來越受歡迎,并且成為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主要內容——這一計劃是1994~2000年中國政府旗幟性的扶貧戰略。
不同于20世紀80年代農村信用社提供的信貸,小微信貸將目標直接鎖定在個人和農戶上,進而推動鄉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在整個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早期,農村信用社主要借款給鄉鎮企業和地方政府,這一策略對中國史無前例的農村工業化有著巨大的貢獻。然而,向鄉鎮企業和地方政府貸款的“現代”金融經營模式,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了90年代末期的農村金融危機,進而弱化了農村經濟,最終迫使農村信用社的全面重組。在21世紀初期,農村信用社按照政府的政令,將業務重心轉向為個人和農戶提供小微信貸,同時實現了“財務可持續性”。
21世紀以來,中國政府應對鄉村貧困和邊緣化問題的主要舉措是致力于將現代金融服務(尤其是小微信貸)擴展至鄉村地區。此外,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主辦的、國際小微信貸重要組織(例如格萊珉基金會、世界銀行和花旗銀行)資助的中國信貸聯盟于2005年成立,在其明確的政策游說和支持下,中國鄉村金融體系日益為主流的自由主意思潮所影響。在此背景之下,農村信用社面臨更大的壓力進行商業化,鄉村金融體系亦逐步向私人信貸公司和得到國際大型銀行投資的鄉鎮銀行開放。
(二)國際視野中的中國小微信貸
小微信貸成為中國的重要發展戰略,這也折射出國際小微信貸運動的快速擴張,后者導致小微信貸成為全球范圍內最流行、資金充沛的發展戰略之一。在現今主流的解釋中,當代小微信貸運動肇始于20世紀70年代經濟學家默罕默德·尤努斯在孟加拉建立格萊珉銀行,其將窮人獲得信貸視為一項基本人權,主要目標群體是那些被排除在小規模無抵押和低息貸款之外的貧窮婦女。
20世紀90年代,圍繞小微信貸的意識形態基礎,國際社會上形成了一場辯論,之后,小微信貸運動的取向從最初“扶貧貸款”向“金融系統”轉型。前者的特征為高額補貼利率,并以最貧困的窮人為目標群體;后者則拒絕優惠和補貼貸款,以確保小微信貸提供者在財務上的可持續性乃至盈利。這一商業化的小微信貸模式被視為雙贏的做法,其允許小微信貸提供者擴大自身經營活動,從而輻射到更多邊緣人群,同時亦為相關投資者提供盈利的機會。最終,這一商業化轉型帶來了全球各種小微金融運動的興起,大量相關項目和機構出現,并以“發展”之名提供小微信貸服務。
小微信貸的市場化轉型亦與普惠金融話語的興起同步,后者不再將小微信貸的目標設定為直接減少貧困,而是認定將小微信貸整合進正式金融體系本身就是一個成功的結果。普惠金融的支持者一方面尋求將“落后”人口納入正式的金融體系,為其提供金融資源,從而將他們整合進資本主義經濟體系;另一方面試圖為這些人提供恰當的工具,使之能夠靠自己的力量來攀爬發展的階梯。換言之,小微信貸和市場導向的發展模式并沒有將邊緣、落后和貧窮理解為“一種通過權力和支配關系來組織社會的結果,而是市場潛能未被實現的結果”。
(三)FMP與EMP:中國小微信貸的兩個案例
本文將著力分析農戶小額信用貸款(FMP)和下崗失業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EMP)。眾所周知,這兩個小微信貸不僅是中國規模最大、影響最廣泛的鄉村發展干預項目,而且也是世界范圍內最大的小微信貸項目之一。盡管國家持續推動這兩個項目以可持續的方式運營,但高額的項目補貼從未中斷過,因而其不可避免地混合有“扶貧貸款”和“商業金融”的特征。
FMP是中國人民銀行在1999年發起的,并在21世紀初被擴展為一個全國性的項目,其旨在推動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貸款重新流向農戶,并通過幫助農民獲得貸款來實現發展,使邊緣群體擺脫困境,同時實現高回報率和“財務可持續性”。需要說明的是,這一普惠金融項目的設計初衷是增加農民的消費能力,幫助鄉鎮企業擴大經營活動,并建立與廣闊的城市市場的聯系;與此同時,通過增加農民獲取信貸的渠道,提高其現代金融意識,最終取代鄉村地區的傳統金融組織。
相關政策要求每個農村合作社網點(總計超過3萬個)將至少60%的資本用于FMP,凡是不嚴格執行這一政令的基層信用社都將受到嚴懲。為了和國際小微信貸實踐保持一致,FMP并不要求借貸者有抵押物或擔保人。取而代之的是,FMP采用了一套信用評級制度,由農戶所在的村委會決定他們的信用度。社會經濟狀況較差的家庭往往被給予較低的信用評分,這意味著他們很難獲得貸款。同時,無法在規定期限內歸還貸款的農戶也將獲得較低的信用評分,且在將來會無法申請貸款。
此外,FMP并不從上級機構直接獲得財政支持。FMP項目貸款的利率設定為人民銀行基準利率4.35%(2018年)的1.2倍。這一利率大大低于農村信用社通常的貸款利率(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的2.3倍)。如果農村信用社在提供小微貸款過程中陷入財政困難,其可向各省人民銀行分行申請支持。但是實際情況并不容樂觀,因為FMP出現問題時,都是“中央支持、地方負責”。
EMP是中國政府在2002年發起的,以應對20世紀90年代國有企業私有化帶來的大規模工人下崗。因而,這個項目主要是面向城市失業工人,以確保他們能夠通過自主擇業進行自救。這預示著一個重大的轉變,即單位提供社會福利的責任被轉嫁給了個人和家庭。2006年,EMP被擴展至鄉村地區,目標借貸群體亦擴大到返鄉農民工、農民、農村合作社和能夠創造就業的項目。
概言之,EMP試圖通過激勵農民工回鄉并參與到當地的經濟活動中,以改變邊緣地區的面貌和邊緣人群的生活狀況,具體措施包括刺激鄉村投資、建立城鄉關系新紐帶和鼓勵農民工返鄉——他們在城市掌握“現代”技能和價值觀念之后,可以反哺自己的家鄉。EMP的運作是基于一個配額系統,每個縣確定各鄉鎮所需的具體貸款額度及其覆蓋范圍,設置還款率(通常是100%)的目標。
與FMP不同的是,EMP借貸需要抵押物和擔保人,但具體需要何種擔保則由鄉鎮或縣級機構決定。在絕大部分省份,EMP借貸的利率完全由財政部補貼,并向負責給農民工和農民借貸的縣級金融機構直接轉賬。財政部為這些機構提供現行利率外加3%的補貼。為了揭示EMP和FMP在村莊和鄉鎮的運行及其效果,筆者及研究助理在2012~2014年對江西北部三個縣的三個鄉鎮進行了7個月的深度民族志調查。根據三個鄉鎮的社會經濟狀況,本文將其分別命名為“農業鎮”、“外出務工鎮”和“多元經濟鎮”。
總之,FMP和EMP都尋求將農村和農民整合進正式的金融體系和市場化的社會經濟系統,以幫助他們發展,因而也就需要清除他們賴以生存的“傳統”和“落后”的社會經濟組織模式。下文將通過案例分析,說明這兩個項目如何一方面成功推動了鄉村發展和農民脫貧;另一方面也導致鄉村邊緣化的強化——既存在于鄉村內部,也存在于城鄉關系之中。這個過程里資源流動方向的改變,以及金融包容、排斥發揮了重要作用。
▍小微信貸與中國的發展
(一)資源轉移,還是資源外流?
地方執行者認為小微信貸項目能夠促進資本、知識和技術從(發達的)城市向(落后的)鄉鎮和農村流動。在此意義上,這些項目能夠通過重新分配資源和技能,使其從原來的政治經濟中心走向邊緣地區,減少發展帶來的不平等。這一邏輯將鄉村視為“發達”地區的受益者。值得一提的是,FMP和EMP的形成和實施代表著中國政府把金融資本送下鄉,將鄉鎮和農村資本留住的巨大努力,以改變中國歷史上農村剩余資本為城市所吸收的模式。
就此而言,這兩個項目的實施都是成功的。EMP通過財政部門對縣級金融機構的直接轉移支付,在農業鎮,這意味著村級農業合作社的每個成員可以無息借貸5萬元,其有22個配額,可借貸總額為110萬元。這些貸款幫助當地農民建立了兩個大型的現代化溫室大棚。合作社成員在常規的水稻種植之外,能夠通過利潤較大的蔬菜種植快速增加收入。
另外,農村信用社的地方分支機構負責補貼這一項目,這時,FMP并不是推動資本從中心向地方的流動,而是強行規定農村信用社至少60%的貸款必須貸給農村地區的人,從而限制資本從鄉村流出。相較于20世紀80~90年代農村信用社的大部分貸款都投向城市地區,這可謂是一個巨大的轉變。在農業鎮,將資本留在農村的借貸策略使得當地的“精英”農民。能夠使用低息的FMP貸款,租種當地和附近鄉鎮的土地,其租種面積總額達到20萬畝。
早在21世紀初,使用FMP貸款去租種土地的辦法已經非正式地出現,但隨著200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的實施,其呈大規模擴張之勢。在這個意義上,FMP強化了鄉村市場化改革的趨勢,這一改革增加了土地使用權的靈活性,并使得地方精英農民能夠通過對土地使用權的控制,擴大機械化農業的生產規模。
換言之,FMP使得農業鎮占據當地農業生產系統的中心位置,并使整個區域發展起來。盡管只有相對富裕的農民才能夠有效利用FMP,但是那些并未受益于這個項目的農民也認為其有助于當地的發展。正如一戶未從中借貸的農戶的戶主所言:“給大農場農戶借款,使他們掙更多錢是好事,因為他們能夠推動整個鄉村的發展。”在這個意義上,地方不平等的增加被認為是自上而下發展的必要階段。一位外出務工鎮的個體戶指出:“鄧小平說過‘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聰明人會先富起來,懶人自然就落后了。”
在外出務工鎮,FMP全部配額的5000萬元全部用于吸引一個大型企業,使其在2009年將總部搬遷至這個鎮,以獲得更多的補貼貸款。當然,這次招商引資為該鎮創造了就業機會,并為當地政府稅收收入的增加奠定了基礎。農村信用社的小微信貸面對著兩個相互矛盾的發展使命:一方面是為個人和農戶提供小微信貸;另一方面是實現“商業化的財務可持續性”。
最終,當地農村信用社的負責人選擇以一種特殊的方式提供貸款,即致力于更緊迫和首要的發展使命:吸引外來投資到本地。相反地,在多元經濟鎮,透過FMP項目留在當地的資本則被用于支持農戶和小微企業,幫助他們參與到一系列發展活動中,包括生產性投資和消費性支出。例如,一些貧窮農戶借助FMP貸款送孩子上大學,否則這些家庭難以支付大學相關費用。其中一些孩子能夠在大學所在的城市找到工作,并把部分積蓄寄回家。之后,他們能夠借助自身新的社會經濟身份,增加收入,幫助自己的農村家庭。
盡管FMP和EMP確實有助于推動資本、知識和技術由城市向邊緣地區流動,但其深嵌于市場化的金融體系。例如,EMP事實上是在鼓勵對穩定和更有利可圖的城市地區投資,并且使得城市始終優于利潤微薄和充滿風險的鄉村地區。也就是說,在當代中國發展歷程中,小微信貸加強了資源從農村向城市的流動。這不僅減弱了小微信貸發展鄉村的成效,反而進一步惡化了城鄉不平等。
在外出務工鎮,盡管建筑公司投資了數個基礎設施項目,但是其絕大部分生意都在鄉鎮之外展開,尤其是在利潤回報率更高的城市地區。這家建筑公司的生意以投機性強、利潤驚人的房地產開發為中心,而非運輸或通訊等項目。因而,這家企業在獲得當地5000萬元的貸款后,將其投向了相對發達的地區以獲得快速的回報。這種向外的投資行為在農戶和個人中間亦十分普遍,他們將自己獲得的小微信貸用于投資各類城市小微信貸項目。在農業鎮,農民把FMP和EMP的項目貸款,用于在城市投資房產。在外出務工鎮,甚至有EMP借貸者將貸款用于在深圳和上海的股市上冒險。
小微信貸也在某種程度上帶來了鄉村社會資源和人力資本的外流,一個特別突出的例子就是與教育制度息息相關的人才外流。如上所述,三個鄉鎮的村民都把孩子的教育視為家庭的重大問題,為了支付孩子的學雜費,他們往往都需要從小微信貸項目中借貸,或從非正式的渠道籌款。然而,三個小鎮最多只能提供小學教育,這意味著所有孩子都需要到縣城去讀高中,再到其他城市去讀大學。
為了保證自己的孩子獲得好的教育,村民需要把一大筆錢匯給自己在城市或城郊的孩子,給他們支付學雜費和生活費,可以想見,他們的生活支出遠遠高于其父母所在鄉鎮。這導致那些學業表現最杰出的孩子會離開所在鄉鎮,并在自己工作的城市定居下來。雖然,這一人才流動有助于個人或相應家庭改善自身處境,但卻導致鄉村人力資本的外流,進而帶來鄉鎮進一步的邊緣化。此外,除了一些成功的孩子能夠找到體面的工作,并寄錢回家之外,大部分的孩子都需要父母和親戚幫助他們在大城市買房生活。在這個意義上,為孩子的教育而借貸直接使得一些家庭需要長期在此項上投資,推動了資源由農村向城市地區的進一步轉移。
總之,正是因為支撐小微信貸項目的是線性發展觀,這使得其在中國發展歷程中不斷再生產“邊緣”和“落后”。進一步而言,中國的案例也是全球欠發達地區的縮影。特別是,在尋求利潤和安全的過程中,通過鼓勵金融、社會和人力資本由農村向城市流動,這些項目促進了與“資本主義不平等生產”。息息相關的原始資本積累。小微信貸是資本和知識由中心向邊緣流動的推動者,但其邏輯前提是,相關資源最終還是會被帶回中心,原本屬于邊緣地區的資源也會被吸走。
(二)“普惠金融”,還是金融排斥
借助普惠金融的普遍話語,政策制定者、實施者和借貸者相信EMP和FMP有助于鄉村發展。如前所述,全球小微信貸運動的一個最重要的假設就是,發展會將原先被排除在正式金融系統之外的個人和地區整合進其中。從這個意義上看,FMP和EMP在很多方面確實是成功的。
在農業鎮,EMP為合作社農民提供了渠道去獲得此前不敢想象的正式貸款;同樣地,FMP亦讓富裕農民能夠從以前難以正式接觸的金融體系中借貸。在外出務工鎮,FMP被用于吸引了一個建筑公司,而后者在城市中被視為“大池塘里的小魚”而遭到金融排斥,這個公司搬遷到邊緣地區,悖論性地成為了發展的代表。最為顯著的是,在多元經濟鎮,80%的農民都通過FMP借貸,而被囊括入正式的金融體系。因為這個鎮被選作了試點,所以FMP是該縣和該鎮的中心工作之一,也就意味著大量的農戶都能獲得很高的信用評分并成功借貸。在過去,該鎮農戶的借貸渠道十分有限,主要依靠和當地農村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員的關系。
此外,以往邊緣地區的地方性借貸主要植根于個人的關系網絡,而FMP和EMP則聲稱幫助他們樹立了現代的信用意識,使得他們從落后的農民一躍而成高素質的現代公民。按農業鎮農村信用合作社負責人的話說,“最重要的事就是它(小微信貸)改變了他們(農民)的精神面貌。最大的變化就是改變了本地農民的心態。在此之前,他們僅僅關心存錢,但是現在他們開始考慮借貸”。這一現代信用意識亦被等同于有益的品質,例如誠實守信,并被視為群體和社區的共同價值,以及更現代的理念。例如,農業鎮的一名干部將FMP的成功實施歸結為統一的、現代的社區文化,“這個鎮每年能夠借出這么多錢是因為地方習慣和文化。這個鎮的農民是值得信賴的”。
盡管小微信貸項目無意將普惠金融擴展到更多的社會行動者,但是它們也反映了更大范圍的邊緣化如何使得特定群體遭到排斥。在上述三個鄉鎮,這一排斥是由長期植根于地方社會結構的經濟差異和不平等所塑造。例如,性別就是這一排斥機制的重要方面,因為大部分借貸者是男性戶主。這恰恰和國際小微信貸運動的主旨相反,因為國際小微信貸的主要目標群體是女性,旨在借助連帶責任貸款來提升女性地位,挑戰性別不平等。在中國鄉村,男性是主要的借貸者,這是由于中國家庭是“是父權的、父系的和從夫居的”,這一結構借助戶籍制度走向了規范化。具體而言,中國鄉村婚姻要求女方離開自己的家庭,加入丈夫的家庭亦需遷入戶口。而戶籍文件會被用于申請小微信貸,所以貸款主要是由男性支配的。
在技術層面上,女性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申請貸款,只要其有當地的戶籍,滿足所有的相關要求。但在實踐中,三個鄉鎮超過90%的小微信貸的借款者都是男性。這無疑反映出普惠金融在邊緣地區和人群中作用的局限性。事實上,這一悖論在20世紀90年代小微信貸的金融化轉型中已經有所顯現,這一轉型導致“窮人中最窮”的部分被排除于正式金融體系之外,以迎合那些更成功、面對風險更小的邊緣群體中的創業者。
與此同時,通過小微信貸借貸這一行為本身,也可能反映甚至惡化邊緣地區的不平等關系。例如,在該研究田野調查開展的前幾年,多元經濟鎮村支書試圖征收一些貧窮農民的土地,以擴建自己的房屋。這導致矛盾升級和肢體沖突,結果是一個貧窮農戶的戶主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并因斗毆而要賠償8萬元給這個村支書。因為這個家庭沒有足夠的錢賠償,所以他們被迫從FMP項目中貸款,最終卻無法按期歸還貸款。這戶家庭當時正在修建新房,這意味著他們將無法再從FMP或其他正式渠道貸款以完成房屋的修建。
這戶人家現在居住在未完工的房屋中,因為無法接觸正式金融體系,他們在政治上和社會上都進一步被邊緣化。這個戶主也因為刑事犯罪記錄找不到工作。當然,我們不能把這一排斥過程全都歸因于小微信貸本身,但很清楚的是,小微信貸惡化了已經存在的不平等權力關系。因而,這個相對極端的個案揭示了不斷增長的普惠金融并未如其所宣稱的那樣,必定使人收益,反而證明對市場的“強制性參與”往往會帶來邊緣化的進一步加深。
▍如何理解中國鄉村的悖論性發展
小微信貸運動在中國帶來了悖論性的結果:一方面通過提高地方經濟和生活水平,實現多種形式的區域發展;另一方面又強化了部分社會群體和鄉村社會的邊緣化,以及地方社會的不平等結構。這實則反映出改革年代中國社會發展圖景中隱含的種種悖論:市場化發展路徑鼓勵競爭,由此必然帶來勝利者和失敗者,發展和新的不平等相伴相生。因此,FMP和EMP雖然拉近了發達和落后地區之間的距離,但與此同時,其也在不同層面加強或制造了新的社會分裂、矛盾和不平等關系。
換言之,發達與落后是一個硬幣的兩面,這也正是線性發展觀的問題所在,其制造了一個不恰當的“傳統/現代”二元關系,并以西方中心的社會經濟和社會文化決定論為基礎,建立了先進/落后的認知框架。事實上,財富與貧窮、發達與落后并不是線性軌道上的不同階段,而是鑲嵌于不同系統層級之間的不平等關系之中。在不同國家,這種不平等關系都植根于本土的社會結構,也導致中國與其他國家發展圖景中不同的邊緣化模式。因而,落后與邊緣的形成本質上是各種不平等關系互動的結果。
因而,小微信貸的成敗應該被視為歷史上各種發展關系的反映,而不是由中央到地方的具體干預(在既定軌道上推動可預測的和線性的發展)的后果。這些發展關系在不同的時間和空間(包括地方的、全國的和全世界的)持續互動,共同在多個方面制造了長期的和動態的不平等,使得我們很難準確地指出,在不同的情境中,對于不同的社會行動者,各種積極和消極的后果是如何呈現出來的。從這一點上講,邊緣化和去邊緣化的悖論似乎不可避免。小微信貸和其他市場化發展干預手段依舊會持續制造落后和邊緣化的社會關系。而作為發展圖景中的關鍵組成部分,它們還會折射和放大這些制造“落后”的關系。
▍余? 論
本文討論的兩個中國小微信貸項目具有特殊性,其使用了不同于“傳統”小微信貸提供者(如格萊珉銀行)的運營模式。因此,上述中國故事不能一般化,完全復制用于解釋其他發展中國家、地區的情況。但本文的案例能夠幫助我們認識到,發展的悖論性后果和過程(包括錯誤政策形成和執行的后果)在改革年代的中國政治/經濟發展中也不是例外。將農村和農民整合進正式金融體系的努力一直在持續,但是這可能導致進一步的金融排斥。換言之,小微信貸被嵌入一種注定帶來不平等的發展模式之中,其在不同情況下以不同方式推動了資源外流、金融排斥。
假設邊緣地區和農民之所以被排除在市場之外,是因為個人或地方的問題,如交通不便、精神面貌落后和地方腐敗。從這個視角出發,小微信貸把邊緣地區和群體帶入正式的金融體系,并將其整合進資本主義經濟體,給他們提供資源以參與到現代社會,這一過程本身便是“發展”。這一金融包容被認為有巨大的潛力去改變落后和傳統的金融觀念和習俗,使邊緣群體成為所謂高素質的人,進而減少由地方權力不平等造成的機會不平等。事實上,這一認知觀念掩蓋了小微信貸作為一種金融機制在整個社會系統中會以犧牲失敗者為代價,來成就勝利者。
小微信貸作為一種市場化意識形態的具體呈現,其將發展的責任轉移給窮人和邊緣群體自身,并使他們的生存處境更加不穩定。這一責任轉移反映了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發展重心的變化,即政府越來越把發展視為個體的責任,并把提升個體能力作為發展戰略的中心。
發展被描述為人的現代化和素質提高的結果,這亦是個體責任和愛國義務,因而邊緣群體需要承擔起了發展的責任,即憑自己之力來改善自身的社會經濟狀況。在小微信貸的個案中,“窮人”對“富人”、“落后地區”對“發達地區”是有所虧欠的,一是在金融上,“虧欠”指的是核心群體將邊緣群體接納進正式的信用體系;二是在推論層面,“虧欠”是通過稱贊核心群體的慷慨的敘事宣傳形成的,即核心群體為邊緣群體提供了發展所需的資源和指導,使得后者能夠發展起來。前者通過貸出“發展的禮物”,期待獲得邊緣群體的永久感激和忠誠作為投資回報,這是一種對發展系統及其負責人的無限債務。
簡言之,小微信貸項目并沒有創造共贏的局面,或真正地減少“貧窮”。相反地,這些發展項目在與各社會力量的互動中,盡管改變了既有不平等關系的自然演化軌道,卻催生了新的不平等關系。因此,本文響應社會學家蒂利的號召,主張向“古典時代的偉大學者(如亞當·斯密、卡爾·馬克思、喬治·齊美爾和馬克斯·韋伯)關切的問題”的回歸,“他們在分類和關系性的視域中審視不平等(問題)”。如果我們希冀全面地、真正地理解貧窮和落后問題,我們需要確保焦點遠離線性的、個人主義的和非歷史化的分析,而是采用一種關系性的立場,這允許我們在不同時空中檢視邊緣化的過程。這些過程又是由不同層級的不平等發展關系的動態網絡所塑造的,并映照了隱含在整個發展圖景中的各種矛盾和悖論。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對中國及其他發展中國家“貧窮”和“落后”的形成和生產有一個全面深入的理解。
本文原刊于《文化縱橫》2019年2月刊,原標題為“小微信貸的政策悖論:推動發展與制造不平等”,篇幅所限,注釋從略。圖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敬請聯系刪除。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系版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