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譚同學?云南大學西南邊疆少數民族研究中心

【導讀】近年來,農村和農民常常被以一種負面形式呈現出來,屢屢刺激公眾神經。然而,農村和農民生活到底怎么樣、正發生什么變化、農民怎么想,恐怕少有人真正關心,更多時候,人們不自覺地以刻板印象來下判斷,而這可能是未來鄉村振興的一大思想障礙。本文基于十多年農村調研發現:

很多研究在討論農村變化時往往借助某些概念或框架來簡化處理。例如,在一些知識分子看來,家庭聯產承包及產權制度對農民影響最大,但從農民自己的角度看,去城市打工,才是導致生活根本變化的更重要原因。打工帶來更高收入,使得務農和打工兼營成為主流,這極大改變了他們的經營收入結構。而第二、第三產業要素進入農業領域,資本密集型農業的發展,也給小農戶的經濟生活帶來很大變化。這些都意味著農民對外部經濟變動的敏感性迅速增加,經濟風險在變大,而且也不可避免地導致農民社會行為和精神生活的變化。對大市場的依賴,意味著農村宗族被“核心家庭”所取代。深深嵌入大市場的小農戶的社會欲望被高高抬起,但收入和社會階層地位卻遠遠跟不上。這種錯位給農民帶來的深層心理壓力,往往被外界所忽視。

作者指出,處于弱勢地位和風險之中的農民,大多數都有自己的主體性,他們充滿活力和韌性,并非被動等待“拯救”的消極者。從國家角度看,未來必須為農民和農村提供更完善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著力控制階層差距,唯此才能讓小農戶在大市場中安身立命。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2020年第5期,原題為《當小農戶邁向大市場》,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發,供諸君思考。

當小農戶邁向大市場

轉型時代小農戶的經濟構成

不管是茶余飯后閑談,還是專業化的學術研究,關于當代中國農民的生活變化,在經濟上往往會追溯到20世紀80年代初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樣的時間刻度劃分,自然有它的道理。至少從經營體制上來說,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變化。不過,這種將農戶家庭經營視作劃時代的經濟變動標志的歷史意識,卻又多少有點用自上而下、自外而內的眼光看問題的味道。

近十多年,我在華北、關中、川西、兩湖、兩廣、江西及云貴鄉村調查,反復碰到對這次變動有不同看法的農民。在他們看來,家庭經營其實是歷史常態,只有大集體時期的經營很特殊。一開始,我和許多專業研究同行一樣,認為這些農民忽略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歷史上家庭經營的根本區別——土地所有權是集體所有的。后來,聽到這樣的說法多了,加上我轉向人類學研究,強調更多地站在被調查者的角度理解他們的觀點,我才慢慢意識到,對于知識分子在制度上高度關注的所有權,農民多少覺得有些抽象,他們更關心“分”到手的、具體的那幾塊土地的耕種權、收益權歸誰。

正是從這個角度看,他們中但凡讀過一兩年書的人雖然也知道農地所有權歸集體,甚至有些大字不識一個的老農認為田土都是國家的,但仍對土地使用權和收益權歸家庭所有這一事實格外看重,并由此認為“分田到戶”后種地和歷朝歷代的農民沒什么根本差別。

從農戶的角度看,家庭經濟的根本性變革是在一部分勞動力外出打工之后才發生的。毫無疑問,外出打工也很辛苦,與在家勞動差別很大。工廠有著嚴格的勞動紀律,不自由;尤其是市場經濟興起初期,各種與勞動保障有關的法律和制度還不完善,惡劣的工作條件,頻繁而幾乎超出人體生理極限地加班,以及有了工傷之后難以維權等,對于文化程度不高的底層農民工而言,簡直就是噩夢。但是,工業相對于農業生產明顯高得多的比較價值,還是將很大一部分精壯勞動力吸引到了城鎮的“世界工廠”車間里。在這一過程中,小農戶的收入結構也開始急劇地發生變化。務農收入所占比例下降(不少農戶甚至為零),而打工收入逐步上升,并成為農戶收入的主體部分。

宏觀上無論國家如何強調農業重要,對于這部分小農戶而言,農業在微觀上變成了兼業,差別只在于以農為主兼顧打工,還是以打工為主兼顧農業。尤其是后一種兼業農戶,由于務農收入的重要性逐步降低,甚至不過是聊勝于無,不免出現大量將土地轉給親友耕種乃至拋荒的行為。不過,盡管務農收入可有可無,打工收入卻并不足以保證他們能在城鎮養老、撫育子女(包括其教育),因此他們中的絕大部分人并不愿意輕易放棄農村的土地。進入新世紀后,即使土地拋荒,也無須繳納稅費,而且還可以得到一部分涉農補貼,因此也就沒有持有成本。

農戶寧可將土地拋荒也要維持打工收入,因此也就與過去小農因土地不足而不得不依靠以工補農的現象,在經濟邏輯上有了很大不同。后者重心仍在農業,尤其從家庭開支的角度看,更是總體上追求自給自足。當代靠打工維持家庭生計的小農戶,相比而言則明顯卷入了大市場,從其家庭開支的方向看,幾乎很少再靠自給自足。由此,農村土地在經濟上對農民的意義就發生了本質性的變化。在小農經濟條件下,土地對農民而言是“生我養我的地方”,而如今卻往往只是“生我”卻不再是“養我”的地方。不愿意徹底放棄土地,只不過是尚未達到能在城鎮應付生老病死的條件,給自己留一條后路。當然,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他們依然是小農戶,雖然絕大部分時間居住在城鎮,卻不是經濟和社會意義上純粹的非農戶。

當代鄉村經濟的深刻變化,自然遠不止是打工。事實上,當農地耕作日益依賴化肥、優質種子以及一定程度的機械化和農藥時,農業即已進入革命性變化的快車道。只不過,在此過程的初期,大集體經營體制猶在,這些第二、三產業要素融入農業所帶來的成本提高,并不體現在農戶家庭開支上,以至于絕大部分農戶對這一變化并沒有什么感覺。甚至諸多農業經濟學家也沒有什么概念,而將化肥、良種、農藥等第二、三產業要素在投入農業的初期所帶來的產量增長(使用初期效果很明顯,時間長了反而形成依賴而效果不明顯),全部歸結為“分田到戶”的刺激效果。

第二、三產業要素在農業中逐步占據了更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農民溫飽問題基本得到解決后,它們推動著養殖、蔬菜及瓜果經濟類作物快速發展時,對勞動力要素貢獻的壓倒性優勢,就很明顯地表現了出來。同樣也由此,第二、三產業要素對農民來說是要花費不少資本去購買的,稍微具有一定規模的農業其實已經變成了資本密集型的產業,與過去純粹的勞動密集型農業相比,有了本質的不同。這個過程,后來被人稱為中國農業的“隱性革命”。略有差異的是,有研究者主要聚焦于上世紀末的顯著表征,并認為中國農業正面臨著“歷史性契機”。而我更傾向于認為,它其實從上世紀60年代末即已開始,但至今還遠未完成,中國可能將在未來相當長時期內保持著資本密集型和勞動密集型農業并存的局面。原因在于,相當一部分農民工的打工收入并不高,使得他們仍不能徹底放棄土地,而往往傾向于通過家庭分工(老人、半勞動力兒童務農),或自我生命周期循環安排(老后回鄉務農),維持最低底線的家計型、不圖賺錢的農業。

從隱性農業革命角度看,農民外出打工固然有工業吸引的緣故,但也有勞動密集型農業日益難以賺到錢,而資本密集型農業又非任何小農戶都經營得起、經營得好的緣故,是農業和工業二者“推拉”結合的結果。再加上各種惠農資金在下鄉的過程中,如“撒胡椒面”一般分散給數量龐大的小農戶,雖然對于扶貧有效,但對于農民致富卻收效甚微,故而不少基層干部更愿意培育大戶、農業公司等新型經營主體。這是因為,隱性農業革命發生后,只有資本密集型農業才有較可觀的利潤,但其風險也相對較高,小農戶是難以承受的。這個大轉變的后果之一,在微觀上即是小農戶若不能基于自愿實現一定規模的合作,就得長期維持打工和家計型養老農業相結合的家庭經濟構成。而合作若僅限于生產環節,從世界范圍內的經驗看,九成以上是失敗的。若要產供銷加上一二三產業全鏈條、全方位合作,則社會組織整合成本很高,分散的小農戶通常不愿支付這種成本。

小農戶家庭經濟構成變化,對其生活預期有很大的影響。在經濟上,這使得農民對大市場的經濟風險變得更敏感。一場美國次貸危機,完全可能導致珠三角的某些工廠因失去外貿訂單而倒閉,為其工作的農民工則面臨著失業。甚至,小農戶就算在家務農,也同樣深深卷入了大市場。資本密集型農業方自不待言,一般的小農戶也不再完全自給自足,相反在肉食品、油料乃至主糧、蔬菜上開始依賴大市場,更不用說其新式住房的原材料及日常用具基本上也來自大市場。由此,貨幣結算關系第一次真正全方位滲入了小農戶的日常生活。

當鄉土是“生我養我”的地方時,農民生活主要靠本地資源,社會關系網絡也主要在本地。彼時,村莊作為其經濟資源和社會關系網絡最集中的社區空間,對農民極為重要。在社會關系上,人們打交道總體上得考慮長期交往,所謂“抬頭不見低頭見”是也。因為農業產出所限定,也因為傳統儒、釋、道等文化的影響,精神上強調知足、自勉。而當小農戶邁向大市場,農戶經濟構成發生根本變化,當然也會影響到其社會行為和精神文化生活。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小農戶經濟構成變化,顯然是從多數鄉村狀況說的,中國各地鄉村的差異也不容忽視。除上述情況外,不乏靠土地而富得遠超中產階級的城中村、城郊村農民(即使失去土地,籠統的“失地農民”概念也不能準確標識出征地后富與貧的區別),以及西部地區和部分山區農戶依然以農業收入為主,甚至仍處于糊口的經濟水平。

重構中的鄉土社會及其動向

一旦談到某種實質性的社會變化,我們往往很難避免將當代和過往社會的某些特征做對比,因此容易對過往社會做某種程度的簡化處理,建構出一個與當代相對照的“傳統社會”。而在中國這樣有著悠久歷史的國家,這種簡化處理的辦法,有時是容易出現偏差的。不過,這似乎并不妨礙我們依據某些特征,將漫長的歷史進行階段劃分。傳統社會固然不是一成不變的,但在與當代社會的對照意義上,某些歷史階段的社會仍有比較顯著的獨特性。言及當代鄉村社會變化,通常主要是在潛在地與大集體時期以及晚清、民國時期的某些鄉村社會特征做比較。

從現有的歷史研究梳理看,宗族、士紳等是晚清、民國時期的鄉村社會重要的結構性特征。不過,這些特征并不是晚清才形成的,而是更早,也就是說它們屬于一個更長時段的鄉村社會特征。沿著歷史線索往前溯,至少在唐代中期,世家大族在鄉村社會中就扮演著重要角色,此外還有部曲之類帶有奴隸性質的階層。這種特征顯然與宗族、士紳等作為標識的鄉村社會結構特征構成了對比性的差別。

作為階段性的歷史產物,宗族的思想基礎形成于北宋。張載是其早期比較有名的倡導者,其弟子呂大鈞更是作為家鄉陜西藍田的士紳,推行了第一個“鄉約”(這可算宗族組織雛形)。“鄉約”的具體內容,有涉及經濟的“德業相勸”和“患難相恤”規則,也包括社會規范層面的“過失相規”,還有文化層面的“禮俗相交”。南宋大儒朱熹也非常重視這種社會組織建設,還專門將原來用于貴族家族的“禮”刪繁就簡,編訂成供普通農家可用的“家禮”。士紳在鄉村社會中的作用也進一步突顯。明清統治者發現宗族建設對維護社會秩序和國家統治都有利,故而大加推廣,同時也重視利用士紳治理鄉村。

作為一個較完整的社會結構,宗族有共同的物質基礎(如族田、義莊、祠堂)、社會組織(如房支結構)、意識形態(如儒學、祖先祭祀)和人才儲備(如士紳、義學、書院)。民國時期,在國家權力滲透不深的鄉村,這種社會結構仍在發揮作用。當然,它并不是完美的。事實上,每當社會矛盾變得尖銳時,它不但保護不了普通農民,反倒淪為官、紳和社會上層欺壓中下層農民的工具。近代鄉村因卷入西方列強主導的世界市場,尤其在民國時期儒家意識形態衰微、基層政治異變為“營利性經紀”的情況下,土豪劣紳興起,這一社會結構已從根本上無法再幫助農民應付種種危機。

與宗族社會結構特征相比,大集體時期鄉村社會無疑有了本質變化。普通農民翻身當家做主,再無地主、士紳,意識形態也變成了社會主義。不過,大集體政社合一的特征,至少在功能上又以非常特殊的方式模擬了“傳統”鄉村社會。集體經濟覆蓋了宗族共同財產的社會基礎,單位化的社會組織方式比宗族組織更嚴密,意識形態上強調的公共性也與宗族文化不乏“相似”之處,鄉村人才為農所用也是如此。當然,這并不是指小農戶與大集體沒有任何矛盾。畢竟,生產自主和對生產剩余的支配,社會生活上以家庭為中心,是長時段歷史積淀下來的重要社會慣性,與大集體的管理體制格格不入。農民對“分田到戶”,很明顯是持歡迎態度的。究其緣由,與其說是因為經濟生活水平過于低下,窮則思變,不如說是小農的社會慣性使然。從這個角度看,過去不少關于此番鄉村社會變動的解釋,主要歸結為經濟、政治原因,顯然有些牽強。

不過,社會慣性雖然很強大,也并非不會改變。當它所深深扎根的經濟基礎發生劇烈變化之后,轉變就是或早或遲必然要發生的事情。

20世紀80年代,各地農村出現了一股所謂的傳統文化回潮,重修族譜、祠堂者有之,宗族械斗也有之。但在小農戶逐步融入大市場后,這種社會狀態不到十年就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到了世紀之交,即使有些鄉村還在搞修族譜之類的事情,大部分也只是極少數老年精英的活動,年輕人在社會行動參與方面大大減少。對于絕大部分青壯勞動力而言,村莊不再是唯一的生活空間;加上外出務工收入在家庭收入中所占比重上升,村莊和宗親對其生活的重要性大大降低。在社會交往上,當村莊不再是“生我養我”的地方,人們不再“抬頭不見低頭見”,著眼于長遠打交道也就不再是唯一的選項。倒是與那些原本極其遙遠,卻因為外出務工在職場上結識的人的關系,遠比同村、同宗人的日常關聯更緊密。

換句話說,宗族的共同經濟基礎消失了,它和它所依賴的村莊社會關系在邁向大市場的過程中,也不可避免地松散了。再加上大市場主導的契約、理性乃至實利主義精神,以及相應的大眾文化,在意識形態和文化影響上消解了鄉土儒學、宗族文化,宗族總體上衰落的社會根基便已奠定。在此背景下,如不注重基層組織培育和村民自治能力建設,希望批量化地產生“鄉賢”,可能只是一廂情愿。當然,在少數發達地區農村,由于村社組織掌握著大量集體財產,宗親關系網絡常被村莊精英用作競爭公共權力的動員機制,情況則有些差別。在一些經濟落后的山區,因村莊資源對村民生存還有著重要的作用,且受大市場和城市大眾文化影響相對較小,宗親關系相對而言也較一般鄉村重要一些。

在大部分鄉村社會中,宗族弱化或基本消失,大集體時期的大隊、生產隊轉化為村、村民小組后,并沒有多少共同財產,因此除了婚、喪之外幾乎別無其他公共活動,核心家庭的作用得以最大限度地突顯出來。當小農戶邁向大市場,以核心家庭為單位在經濟經營上更為便利。因為核心家庭所需的協調成本最低,收益邊界也十分清晰,而且“船小好掉頭”,具有很強的靈活性。因此,小農戶核心家庭化與大市場有相當契合的一面。

這里所說的核心家庭化,主要是指利益核算的單位,而不僅指一對夫婦與其未成年的孩子一起生活。就后者而言,其實在近代中國鄉村,核心家庭單獨立戶也是常見現象。只不過,在宗族或“大家庭”觀念很強的情況下,核心家庭雖然單獨立戶了,縱然家庭財產邊界在法律上是清晰的,一旦父母或親兄弟經濟上有困難,他們仍然有著幾乎無限的救濟道義責任。這即是“倫理本位”社會中,人們依據“人倫”關系(以血緣為基礎,但不限于血緣,也包括收養、師徒等關系)而有“共財之義”。

在宗族消解、“大家庭”觀念弱化的當代鄉村社會,核心家庭成為利益考慮的邊界,財產契約化的色彩日益明顯。從數量上看,核心家庭立戶的比例未必比近代鄉村更高,但家庭的經濟邏輯卻不同了。這表現在人與人的關系上,就是依據“人倫”關系遠近維持以己為中心的“差序格局”,變成了依據有用性原則為主來處理社會關系的圈層格局。對原本具有較強整體性的村莊社會來說,社會結構核心家庭化,還使得社區整體關系紐帶破碎化,甚至接近消解。村莊整體上對核心家庭的支持和制約作用都已弱化(前者如生產互助,后者如對不孝道、損公益等不良行為的懲戒),村莊輿論對個體的道德壓力也大大減弱。

與此同時,盡管鄉村社會階層分化程度未必比傳統鄉村更明顯,但分層標準和機制卻發生了深刻變化。原本除財富外,德望、文化水平、待人接物態度等也在社會分層標準之列。為富不仁者,在村莊輿論中會被“打分”很低。大市場理性化精神滲入鄉村社會分層后,財富變成村民攀爬社會階梯“打分”的主要依據,其他標準只有在能夠轉化為財富之后,方具有社會分層的意義。為富而無德,卻大可用“不要道德綁架”做說辭。

變動不居之中何以安身立命

在邁向大市場的過程中,小農戶的生活經歷了從工作、經濟收入的變化,到社會關系網絡的重構,再到價值觀念的不斷重塑,較之于過往“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狀態,不確定性急劇增加。不確定性當然未必是壞事,這其中也包括了機遇。不過,不確定性也不意味著全是好事。人們常說現代社會是一個“風險社會”,落實到小農戶,在微觀上直接表現為生活的不確定性。傳統上小農戶遇到生活困難時(尤其是意外的重大社會風險),可以依賴親屬、鄰里關系網絡。在社會結構核心家庭化的情況下,在大市場中,這些關系已經變得相當不可靠。這意味著,小農戶一旦遇到社會風險,總體上只能靠核心家庭扛著。幾個方面的因素疊加在一起,使得邁向大市場中的小農戶不得不面對一個變動不居的社會環境。

經濟上的分化體現在社會層面,即是社會階層。階層間差距過大,以及形成社會階層的機制不夠完善,則還會在社會心態上放大社會壓力。之所以說是社會心態上的,是因為盡管社會階層間差距大,但社會階層地位相對較低的小農戶并沒有到了物質生活艱難的地步,壓力主要源于對階層的主體性感受。同時,這也指其心態不是個體性心理,而是帶有一定的社會普遍性。這種社會分層帶來的社會心態效應,讓小農戶在變動不居的社會環境中,感受到的社會壓力遠比實際的物質困難更大。

不管是打工還是在家務農,小農戶的收入水平在社會層級結構中都不會太高。然而,伴隨市場經濟而來的消費主義,以及追逐利潤的市場競爭,又總是緊盯著物質消費不放。因為只有讓人們不斷努力爭取更多消費,才能形成更多的市場和利潤空間。而且,這種所謂的更多消費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只是來自客觀上進一步改善生活的需要,而是更多地來自人跟人攀比的欲望。這是大市場和小農經濟條件下一般商品交易性質的市場相比,在本質上的不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是與小農經濟相配套的“知足常樂”心態,而大市場擴張卻必得引導人們“比上”而不是“比下”。當然,喜歡“比上”原本也符合社會競爭的常態。但是,現代媒體通過廣告、流行文化無疑進一步極大地放大了這種傾向。此外,不少鄉村基層工作者為了“鼓勵”農民致富,肆無忌憚地宣稱“誰致富誰英雄,誰不致富誰狗熊”,更是從基本人格和尊嚴上迫使小農要攀比。一旦人們總要“比上”,隨之而來的結果往往也就是“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在消費主義刺激下,已深深嵌入大市場的小農戶的社會欲望被高高抬起,但收入和社會階層地位在現實中卻遠遠跟不上。在社會心態上,這種錯位帶來了永無止境的壓力。

當然,小農戶在社會心態上如此表現,并不是一件多么值得非議的事情。“人心不足蛇吞象”之類的諷刺,用在他們身上是不合適的,因為他們并不比那些在社會層級結構中占優勢的人更貪婪。尤其是,后者中一部分人的致富手段還未必在道義上正當,甚至未必合法。換句話說,社會分層機制本身就對小農戶不公。在這樣的情況下,從總體上看,指責小農戶欲望攀升,并沒有多少積極意義。在互聯網和新媒體構成的一些公共輿論領域,雖然“仇富”的話題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但我們在調查中常見的現象是,通常狀態下小農戶總是千方百計地選擇“忍著”:這既包括“忍”直接面對的社會壓力,也包括“忍”不公正的社會分層機制。

大市場中小農戶的這種社會心態,在某些方面已經成為影響鄉村社會發展,也影響小農戶安身立命的問題。我在鄉村調查中發現,自從智能手機普及后,涉及社會分層話題的“穿越”小說成了不少青年農民工的重要精神“食糧”。它們將主人翁虛構進一個“穿越”的世界,但在這個世界里,社會分層機制卻非常現實化,與讀者真實的社會體驗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主人翁(讀者移情為自己)“穿越”后獲得了一個讓人可望不可即的社會階層地位。如果說這樣的社會現象背后,還只是透露出年輕農民對大市場及其帶來的社會分化抱有濃厚的犬儒主義,那么那些執迷于試圖通過購買地下“六合彩”一勞永逸地改變社會階層地位的農民,則真真切切地陷入了不小的麻煩。因為,事實上他們總是輸多贏少,卻總幻想自己能夠成為幸運兒。

既然造成大市場中小農戶生活不確定性的根由,主要來自變動不居的經濟、社會基礎,以及社會分層和消費主義文化所激發出的不乏焦慮感的社會心態,那么,小農安身立命的問題自然也就不可能靠個體心理調整抑或簡單的心靈雞湯獲得根本的解決。不管是外出打工還是在家務農,他們都只能在復雜的社會關系中確立人生意義和精神寄托。當然,傳統上對農民人生意義具有決定性作用的“祖蔭”,即以延續祖先祭祀和撫育子女作為人生最重要的價值標桿,并非已經完全失效。在當代鄉村社會中,雖然總體上祖先崇拜較之于宗族社會已弱化了許多,范圍也縮小了很多,但至少在核心家庭內部,“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并為之奉獻仍是常態。只不過,在大市場背景下變動不居的社會環境中,即便是在核心家庭范圍內維系這種人生意義,其現實復雜性和困難程度也提高了。

對于小農戶來說,要培育子女成才并使之在社會層級結構中實現地位躍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大市場中的教育資源遵循成本與收益比較機制,出現了明顯的城市化、集中化趨勢,即便以應試教育為標準,無論是鄉村教育,還是小農戶子弟容易進入的城鎮教育,能夠幫助他們實現社會階層躍遷的可能性都在急劇下降。更何況,教育并非只是學校的事情,學前和課余家庭教育跟不上,也是制約小農戶子女依靠教育改變社會階層地位的根本性因素。凡此種種,都讓大市場中小農戶“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內涵與形式,與宗族社會中農民延續“祖蔭”有了很大區別,以此安身立命變得很不可靠。

此岸世界如此變動不居,安身尚且不易,立命更難。那么,彼岸世界是否能有效解決這個問題?種種跡象表明,情況似乎并沒有根本性不同。在當代鄉村社會,縱然原本被宗族傳統文化抵制而受到阻撓的基督教出現了快速傳播的勢頭,其他宗教和民間信仰也不乏活躍的表現,但離根本上解決農民安身立命的心態問題,似乎還有很大的距離。我們在調查中發現,鄉村社會中大量所謂的教徒或信眾,其實是出于拜神消災、治病等實用主義邏輯而信仰某種宗教的;甚至,還有不少信仰者是期望借助神力,滿足日益膨脹的物質欲望。更何況,大部分中國農民歷來就更注重現世的人生價值,佛教、道教及其他各種地方神靈崇拜盡管也大行其道,卻從未形成對世俗世界的籠罩性優勢。在當代大市場理性精神的影響下,彼岸世界顯然更加難以成為絕大部分小農戶的精神依托。

總之,對于邁向大市場的絕大部分小農戶而言,只能在變動不居的社會環境中安身立命,已是無可回避的事情。世上本無“救世主”,眼下并沒有可一勞永逸地解決這個問題的特效方案。從主體角度看,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本身也有自己的主體性,有著對質樸世俗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的活力、韌性,并不是被動等待“拯救”的消極厭世者。作為外在協助者,無論是國家還是從事社會建設工作的主體,則應當下大力氣為小農戶的經濟活動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改善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優化社會分層機制、控制階層間差距,同時針對社會風險筑牢社會保障和救濟底線。各種惠農措施出臺,以及扶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等,無疑是順應這一社會變動方向的,并且也取得了諸多重要成就。不過,在許多事情上,顯然還需要繼續做更多努力。


本文最初刊登于《文化縱橫》2020年第5期,原標題為“當小農戶邁向大市場”。圖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敬請聯系刪除。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系本公眾號。